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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I-9工作資格審核有關問答

  I-9表格是僱主審核僱員身份和工作資格的表格,所有僱主在美國僱用新的僱員時都必須使用I-9表格對新僱員的工作資格進行審核。移民局曾多次發佈有關I-9表格更新和使用的消息。上個月移民局又剛剛啟動了網上I-9中心,專門用來幫助僱主和僱員使用I-9表格來核實僱員的工作許可情況。移民局於2011年6月8日又發佈最新消息,以問答的形式回答一些與I-9表格有關的常見問題,包括誰需要填寫I-9表格,如何填寫I-9表格,I-9表格接受的文件等等。以下我將對移民局這一問答的部份主要內容向大家做一個簡單介紹,供讀者參考。



  問:僱主是否需要那些在1986年11月7日前聘用並且在退休後又回來工作的僱員填寫I-9表格?



  答:需要。那些在1986年11月7日前聘用的退休僱員後來又回來工作的的人員仍然需要填寫I-9表格。因為此類僱員被視為新僱員。



  問:僱主是否需要義工(volunteers)填寫I-9表格?



  答:義工不需要填寫I-9表格除非僱主決定義工將收取有價值的物品(something of value,或 remuneration)作為其工作的補償,例如住房,那麼此人員將被視為僱員而必須填寫I-9表格。



  問:1986年11月6日或之前聘用的人員是否需要填寫I-9表格如果這些人員被聘用後在國外工作現在被調回美國?



  答:是的。那些以前沒有在美國工作過並且從未填寫過I-9表格的人員在調回美國時將被視為新僱員而必須填寫I-9表格。



  問:那些在國外工作後調回美國的僱員的工作開始日期應當填甚麼?



  答:應當填寫該僱員開始在美國工作的日期。該僱員在國外工作的時間不受I-9有關規定的制約。



  問:僱主是否需要那些在只在美國培訓幾天就將被派往國外工作的僱員填寫I-9表格?



  答:如果僱主為該工作需要的培訓支付費用,則必須填寫I-9表格,即使該僱員只在美國培訓一天。如果該僱員還沒有領取工資並且培訓只是自願性質,或者培訓的費用是由僱員個人支付並且此費用不能向僱主報銷,那麼有可能不必填寫I-9表格。



  問:僱主在支付已不再為其工作的人員的拖欠工資(back pay)時是否需要更新或填寫新的I-9表格(update or complete a new I-9)?



  答:僱主在支付已不再為其工作的人員的拖欠工資時不需要更新或填寫新的I-9表格如果該人員不再為其提供服務或勞動。



  問:僱主是否需要那些在只為其工作一天的僱員填寫I-9表格?



  答:是的。僱主必須為其所有在美國工作的僱員填寫I-9表格,即使該僱員只工作一天。



  問:我是一名僱主。我意識到我的一名在1986年11月6日之後聘用的前僱員沒有填寫I-9表格。我能否要求該前僱員填寫I-9表格後再給其發放最後一張工資單或W-2。



  答:不能。僱主不能以任何與I-9有關的理由扣押已完成工作的工資或W-2。



  以上是移民局於2011年6月8日發佈的I-9有關問題的部份主要內容。我將與近期向大家繼續介紹此問答的其他主要內容,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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