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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政府推通俗英語 去晦澀難懂詞彙

【大紀元2011年05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崔清文美國華盛頓DC編譯報導)據美聯社報導,美國聯邦政府正在開展一項新的官方語言:通俗(白話)英語。

  

去年秋季,奧巴馬簽署了《通俗寫作法案(Plain Writing Act)》,它是行政部門的語法學家為了摒棄俚語,經過了數十年的努力而得出的結果。

  

去年十月份,這個法案全面生效,聯邦機構必須開始以全新的或者基本上修訂了已經公布的文件。但是政府仍然允許內部使用術語。

  

更進一步地,如果該項法律真的起作用,就是企業的文化轉變,尤其那些令人困惑的福利表格、混亂的法規、模糊的通令。

  

到今年七月,每一個 機構必須有一名資深的官員監督白話書寫,他們的網站已經開始了這方面的努力,職員培訓正在進行。

  

白宮信息與法規管理員卡絲.森斯坦(Cass Sunstein),曾於四月份在指導聯邦機構如何實施法律時說:「我們必須強調,聯邦機構在與公眾溝通的時候,使用清晰、簡單、沒有俚語的語言是十分重要的。 」

  

政府部門寫出劣質的文件,阻礙了人們申請他們應得的福利,人們難以適從聯邦法規,同時也浪費資金,因為要花時間修改錯誤,向有困惑的民眾解釋不明白的地方。

  

但是能夠把清晰和正規的語法進行立法嗎?

  

我們拭目以待。該項法律缺乏實施力度。十月份以後,即使政府的法規使您困惑,您也沒有辦法起訴它。

  

安妮塔.奇科(Annetta Cheek),是通俗語言中心(Center for Plain Language)的女會長,27年的政府工作中,大量的時間用來領導通俗語言運動。她說,該法規很模糊而且很難解決問題,因為聯邦僱員要寫給自己的上司和本機構的法律工作者,而不是公眾。

  

不過,她預期會有重大改變。她指出一些成功的例子,諸如英國、葡萄牙、南非和其他地方,那些政府幾年前就發出了從新確立與公眾的溝通。她說:「在瑞典,看不懂的文件很罕見。」

  

奇克是政府通俗語言書寫指南的作者之一,當然該書也是最易懂的聯邦文件之一。該書包括了將來轉型時,哪些是可以的,哪些是不可以的。

  

該指南說到:「聯邦寫作者不一定要創作很好的文章,但是您是與公眾溝通的關鍵,幫助人們如何獲得福利,如何保障安全和健康,和生活中的其他信息。」「當然善於表達是沒有問題的,多數的聯邦文件都不是為了展示文學天賦。人們不會圍著爐火,閱讀文詞優美的聯邦法規以作娛樂消遣。」

  

但是人們會把它當作信息公布來閱讀。

  

一個嚴格的改變是,「政府」這個詞彙將會用「我們」,公民將會用「您」來代替。

  

在克林頓行政期間,當副總統艾爾.戈爾(Al Gore)進行「改造政府」的任務時,這些努力,旨在使政府處理公眾事務時更有意義,就得到了認可。奇克是當時聯邦法規的寫作者,成為了戈爾團隊中的通俗語言首席專家,在政府各個機構中推廣通俗語言,而且不斷的獲得進展,直到奧巴馬簽署了該法律。

  

「政府部門寫出的文件中包含過多的東西,」她說。人們只想知道:「今天您為我做了什麼、或者對我做了什麼?」

  

現在的意見就是去除政府和法律工作者喜歡的,但是普通民眾卻不喜歡的,那些長長的一連串的詞彙、詞組。「必須(shall)」這個字是首要目標,被認為是多餘的,應該淘汰。

  

還有「依照(pursuant)」、「公佈(promulgated )」、「依據(thereunder)」、「開始(commencing)」、「與.一致(in accordance with)」、「在此處(herein)」、「排除(precluded)」、「在此以前(’heretofore)」、「證據顯示(evidenced)」、「適用的(practicable)」,這些僅僅是禁例中的一部分。

  

修改的部分完全是談話式的。

  

但是不要高興的太早,聯邦部門不會改革那麼快。尤其是國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