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新聞

作陪審員:同樣屬于華人的權利

——檢察官黃一峰講解如何做陪審員

(大紀元記者劉凡迪舊金山灣區桑尼維爾市報導)聖他克拉拉縣檢察官黃一峰已從事10年檢察官工作了,選出過75個陪審團。他每次選陪審員時,都會遇到至少有一華人或亞裔人不願意做陪審員,而美國人或其他族裔新來的移民則非常願意作陪審員。他認為華人需改變態度,參加陪審團是自己的權力,也會使更多美國人瞭解華人。

許多華人以「沒時間,或英文不好」為理由拒絕。黃一峰說,「有些人在斯坦福讀書,伯克利拿到碩士文憑,在英特爾做工程師。」這工程師的英文水平遠比那位來自墨西哥老人做家庭保姆水平高,這位墨西哥保姆會快樂的勝任,而前者以自己英文不好拒絕。

陪審團的歷史和陪審員的條件

陪審員制度是由1066年諾曼第人入侵英國時帶進,12世紀開始成為英國司法程序的一部 份,後在1670年Bushel事件中,樹立了陪審團位置的重要性,陪審員不受任何外界干擾,獨立評判。美國沿襲了陪審團制度。

黃一峰說:「決定一個人是否犯罪,不是由法官或檢查官做決定,而是由社區中選出的陪審員們作決定。 一般從200至300人選出12人組成陪審團。」美國在聯邦和縣級設有法院。一年內,居民在聯邦和縣級分別只有一次被選做陪審員的機會。有些人一直沒有被選上。但許多華人還沒參加篩選,就自己先淘汰自己。

作陪審員沒有貧富之分,只要是美國公民,在18歲以上。如果犯罪沒有被判刑超過一年,居住在這社區就有資格做陪審員。

嚴格選拔陪審員

候選陪審員的資訊是從DMV記錄裏或投票競選資料中查到的,當居民收到陪審員傳票 (Jury Summons),將被邀請去法院。候選陪審員們集中在一起,由法官介紹此案情況,詢問候選陪審員是否在哪段時間能做陪審員等一些問題。

黃一峰表示,要求陪審員與此案無任何關聯,不偏袒任何一方,也不對任何一方存有偏見,講實話。預先審核陪審員是否具備公正性,即法官、檢察官和另一方律師問每位候選人一些問題,從中淘汰那些不適應這個案例的候選陪審員。

他進一步解釋,你看到某人立刻決定他犯罪,還是等聽完證人陳述證據後再決定他是否犯罪。「一男子在家庭刺傷他的妻子」案例:有位候選陪審員從小常看到他父親毆打他母親,當問他是否能做公平評判時,而他卻想到他的家庭環境並立刻認為這位暴力男子是壞人,法庭要求他迴避訴訟案件。

第二沒有任何原因排除(Peremptory Challenges)。檢查官和另一方律師不經過法官,無需有任何理由就可淘汰一些候選陪審員。比如:「我剛剛講話,你沒有專心看我。」這人就被淘汰。

黃一峰接著介紹,大部份案子可淘汰10位候選人,但有些特別案例,例如殺人案會淘汰20位候選人。但不能因為性別, 種族,和民族原因淘汰候選陪審員,也不能因是同性戀者而取消陪審資格。

雙方即被告律師和監察官對這12名候選陪審成員都滿意了,陪審團選定了。另選兩個替補的,以備有些案例時間過長,有些陪審員中間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

陪審團秘密獨立裁決

雙方經過陳述、辯論、呈現證據等過程後,檢察官再一次解釋這個案例(Closing Argument)。法官把此案涉及到的法律內容全部介紹給陪審團,陪審團到法庭後面一閒屋裏談論此案。法官、律師、檢察官等任何人不許干擾陪審團作出的決定。他們獨立的裁決,沒有任何壓力。

當陪審團作出決定後,回到法庭通知法官結果。若有罪,等另一天判刑;若沒有罪,大家都回家了,包括被抓的人。

黃一峰強調,陪審團12人要全都同意,若其中一人沒有同意,就變成無效結果(mistrial),陪審團將被擱置一邊 (Hung jury ),重新組成另一個陪審團再審理此案。如果投票結果是6:6,作為檢察官需考慮自己提供證據是否充足。

作公平的陪審員,不能有任何偏見、成見和同情心

陪審員要公平對待案例。法官不向陪審團介紹被告以前的背景。陪審員針對此案根據事實評判,不能有任何雜念,遵守法律去做,仔細聆聽雙方證人的證據,不能有任何偏見、成見和同情心。

黃一峰舉例解釋,有位候選陪 審員想著「被抓到的人與我的侄子長像一樣,我最愛我的侄子。」或「這人如有罪了,他家裏孩子怎樣?」做陪審員不能有這些想法。

陪審團作用巨大,但也存在不足

在美國,陪審團制度被視為保護公民自由和權利的堡壘。若沒有陪審團,司法權集中在檢察官或法官,如果他們因私與他人有仇,會指使警察逮捕某人。而有12人組成的陪審團,更公平的審理案子,人民分享司法權力,保護大家。

如果陪審團認為案中被懷疑的人沒犯罪,這人回家後到警察局拿出證據承認自己犯罪,檢察官、警察也不能逮捕此人。

黃一峰認為大部份時候陪審團作出的決定是對的。但也有個別案例陪審團最初作出不公平的判決,對社會引起很大的影響。

例如,Rodney King and O.J.案例。洛杉磯一位名叫Rodney King黑人被4位警察打了,引發了美國歷史上最嚴重的種族騷亂,即洛杉磯 4.29事件(1992年)。後來美國司法部出面,從新成立新的陪審團,作出了公正審判,兩警察判有罪坐牢,另兩個被開除公職。另一個是橄欖超級明星O. J. Simpson(辛普森)案例。

華人應參加陪審團,珍惜自己的權利

黃一峰呼籲作為華人應享用自己公民權利,當被選到陪審員時,不要拒絕。1943年美國政府才同意華人加入美國籍。從美國歷史上看,現在華人公民的權力是來之不易。

他真誠的希望大家,不要害怕英文不好,法官會解釋給陪審員,直到陪審員明白為止。也不用擔心不懂法律知識,做陪審員只需要你的經驗和真誠就足以了。

華人應更多瞭解美國司法系統,積極參與使自己融入到社區中,這更助於保護好自己的家庭。

黃一峰是灣區華僑文教服務中 心黃公弼的兒子。該講座由金山灣區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志工團、金山灣區媽媽教室、北加州中國大專校友會聯合會及北加州中文學校聯合會共同主辦的第二場「海外僑民法律宣導」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