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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安新規 防風打火機禁上飛機

【大紀元5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4日電)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最近修正強化飛安規定,雪茄專用的防風打火機及含有高壓氣體、鋰電池的電擊器,一律禁止帶上飛機,攝影機或相機腳架只能託運,不能隨身攜帶。

民航局指出,國際民航組織ICAO為強化飛安,新增加機上不可攜帶物品的項目,民航局也配合修正相關規定,並將在6月1日公告。

民航局說,依現在規定,不得帶入航空器的物品主要是刀類、尖銳物及棍棒類等;原本每名乘客可以隨身攜帶1盒安全火柴或1個香煙打火機,但不能放入手提或託運行李,新增的規定是雪茄專用防風型打火機,一律禁止上飛機,主要是考量這種打火機火力較強,增加飛安的危險性。

其次,現在一般的電擊棒經申報可以帶上機,新規定則規範,如果電擊器含有爆裂物、高壓氣體或是鋰電池,同樣不能上飛機。

民航局自行新增攝影機或相機腳架及金屬游標卡尺,只能以託運方式上機,不隨身攜帶,主要是考量這些物品可轉做敲擊性的攻擊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