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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加油站申請資料 南市判國賠

【大紀元5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日電)安吉路加油站公司認為台南市政府公務員洩漏申請資料,導致對手優加力公司搶先獲准蓋加油站,提起國賠訴訟。最高法院判決台南市政府應賠償新台幣126萬多元,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安吉路加油站公司在民國91年間,計劃在台南市安南區公親路段籌建加油站,向台南市政府申請核發用地證明。但都市發展局人員竟故意洩漏資料給對手優加力公司,導致優加力迅速在附近申請蓋加油站獲准,而安吉路加油站則遭否決。

安吉路加油站主張,台南市政府公務員因洩漏申請資料,已遭法院依洩漏工商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確定,證明台南市政府有行政疏失,導致業者無法順利籌建加油站而損失慘重,因而提起國賠訴訟。

台南市政府表示,安吉路加油站公司申請時,未備妥計畫書、繪圖等資料,且在同一道路相鄰地方設置2所加油站,妨礙市場自由競爭原則,才會駁回安吉路加油站的申請。

法院審理認為,台南市政府公務員犯下洩密罪已判決確定,可證明政府未給予業者申請加油站的平等機會,因此判決台南市政府敗訴,應賠償業者126萬多元。最高法院日前審理,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