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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吃火鍋拉肚子 女詐財遭訴

【大紀元5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18日電)陳姓女子今年到台北市1間火鍋店謊稱,前1晚與家人到店內用餐後拉肚子,向店家索討餐費與紅包。店家事後驚覺受騙,報警處理。檢方偵查終結,將陳女以詐欺罪嫌起訴。

根據台北地檢署今天公布的起訴書指出,現年39歲的陳姓女子在3月20日晚間到台北市萬大路的1間火鍋店,向翁姓店長謊稱,前1天晚上曾與家人到店內用餐回家後,同行的6人中有4人拉肚子。

翁姓店長信以為真,告知火鍋店的林姓經營人後,返還陳女所說前1天消費的新台幣1890元,又依照陳女要求,給了2000元紅包。

起訴書指出,翁姓店長事後根據陳女所指的訂位資料,打電話慰問對方身體狀況後,才發現對方根本沒有拉肚子,得知受騙。

陳女不知店家已知受騙,詐款得逞後竟食髓知味,3天後又到店內,謊稱姪子仍在拉肚子,要求店長通知林姓經營人,店長告知林後,林報警處理。

檢方偵查後,發現陳女根本從未到店內用餐,認定她已涉犯詐欺罪嫌,將她提起公訴並聲請簡易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