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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公益還被扣薪資 台財部解決無誠意

【大紀元2011年05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黃文皇律師義務協助國稅局清算倒閉的企業財產,國稅局卻將其視為公司負責人,要求補稅5,600萬稅額,半年來最懂法律的律師四處求助無門。財政部次長張盛和說,本月3日已發函解釋,問題已解決。

張盛和的說法,黃文皇並不能接受,他表示,不撤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還是會每年約談,問題依舊存在。但張盛和並没有進一步說明。



產官學各界都期盼稅法也要符合憲法,政府更應與時精進,而非停留在威權時代的官僚作風,記者會上並邀請到財政部官員(左二)回應。(攝影:宋碧龍/大紀元)

黃文皇在立委朱鳯芝、前立委邱彰及稅法的專家與學者的陪同下,10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財政部也在朱鳯芝極力催促下,指派次長張盛和出席。

朱鳯芝表示,最懂法律、公益的律師都被烏龍稅單欺壓,無力抵抗,更何況不懂稅法的小老百姓,稅法一定要修改。朱鳯芝說,修法的內容涵蓋多面向,重點會在增訂「獨立的納稅人權利保護官」,保障民眾權利;增定「人民團體得提請財政部修正或廢止違憲法令制度」。

國立台北商學院財政稅務系助理教授黃士洲表示,財政部有誠意解決就應撤案,即使財政部在案件上標註不執行,但換人換腦袋,案子永遠在,很難消除受害人的疑慮,他比喻,就像蘇建和案,即使判無罪,案子不撤,隨時都可能翻案。

黃士洲表示,漏稅就處罰是財政部很制式的動作,從未考量漏稅是故意、過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