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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法拍房的注意事項

劉念慶律師事務所法律信箱



     最新出來的報告顯示亞特蘭大的房價已跌至十一年前的水平,即2000年的價位,跟去年同期二月的房價相比又跌了5.8%,跟今年1月相比跌了3.05%。而全美範圍而言,今年二月比去年二月的房價跌了3.3%,今年二月比一月的房價跌了1.1%。儘管失業率有所下降,但整個房市並無好轉跡象。



  由於大量法拍屋積壓,正常房子很難出手,許多想換大房的人也害怕舊房賣不出去而按兵不動。在華人社區卻湧現了不少用現金搶購法拍屋的熱潮。許多人只想價錢是買房的重要一環, 卻忘了買房的合同簽訂後的工作,尤其是過戶手續,一旦處理不好, 這中間發生的問題只有若干年後賣房時才會出現,為時已晚矣。



  當你好容易搶購到一套法拍屋時,最先需要做的工作是甚麼呢?房屋檢查!許多人誤認為因為合同上寫的是「SALE AS IS」,即賣主以房子的現狀出賣,不負責維修或擔保房屋的質量,所以買主誤認為做不做房屋檢查都不重要,反正賣主不修任何東西,他們把買房如同買菜一樣,不好扔垃圾箱就好了。真是這樣嗎?一旦房子出了狀況,你是扔不掉的,不僅如此,還要每年交地稅,給它進行除草等維護工作。一旦長期無人居住,被認為是廢棄房,政府還要找你花錢把它拆除。 我有客人隨手花幾千塊美金 在 downtown買了一棟法拍房,自己看都沒看,扔在那,想等著幾年土地升值了再賣掉賺一筆。不想幾個月後收到政府通知,要求他要麼清理房屋變成可居住房,要麼請人拆除,總之不要成為影響市容,吸引無家可歸者,窩藏犯罪份子的基地。他如果把房子清理好,誰會住那個危險區,連他自己開車都害怕。拆除吧,那可是花費好幾萬的工作。一塊地成了他的燙手山芋,扔不掉,拿著可真燙手!



  其次,不要忽視房屋過戶手續的重要性,最好是找一位自己信任的律師代表自己,由自己的律師經辦。許多人被誤導認為法拍屋只能由賣方律師辦理過戶手續,其實不然,政府和各大銀行放寬了這一限制。在法拍屋風湧的早期是有如此規定,但後來由於出現的錯誤越來越多,賣方被告不斷,這些訴訟案都有一個特點,賣方強迫買方用賣方的律師,而他們由於從拍賣到出售都是內部一條龍出爐,沒有第三方單獨檢查,自然賣方無法逃避由於內部疏忽而無法查出的錯誤導致的責任。現在賣方銀行為了保證買方能儘快過戶就 以替買方買產權保險來吸引買方用賣方的律師處理過戶手續。其實產權保險只是幾百塊的事,比起幾萬塊錢的房價,是芝麻比西瓜,你想丟了西瓜撿芝麻嗎?另外,一旦出事了,保險是否是最好的出路呢?正如我們買人壽保險和有一個健康的身體,誰更重要呢?有了保險就可以不顧惜自己的身體而心甘情願出意外事故嗎?



  最近我辦的幾起法拍屋買賣,產權都有瑕疵。有一起案子,我們查出房子在兩塊地上,可是合同只寫了一塊。賣方的律師遲遲回答不出到底是一塊還是兩塊,我立即暫停了買賣,讓賣方經紀和我的買方客戶去實地查了個水落石出,拖了一個多月才進行了買賣交割。如果我的買方沒有請自己的律師辦理,也會在賣方律師那稀裡糊塗地過戶,只是不知道要多少年以後才會發現還缺一塊地沒有轉讓給他,那時他找誰去把那塊地要回來呢?法拍合同上可是寫得 清清楚楚,過戶後一切問題買主自己負責, 賣方概不過問。找產權保險公司嗎? 如果合同寫的是一塊, 他是沒有理由索賠的。如果是小的產權保險公司,若干年後是否還存在呢?另外, 保險理賠不又是一場官司嗎?他也許會贏,可是要花時間,金錢才會贏,為甚麼不事先請自己的律師把把關,減少出錯的比例,不更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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