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新聞

出租車拒載 議員提案增罰款

【大紀元2011年04月28日訊】(大紀元紐約訊)黃色出租車司機不願載客前往曼哈頓以外之地的現象越來越普遍。曼哈頓東城市議員葛羅尼克(Dan Garodnick)提出議案,加重司機拒絕載客的刑罰。但計程車司機表示,司機不願開離曼哈頓是個經濟問題,提升罰款、吊銷牌照無法根治問題。市議會交通委員會4月27日對此舉行公聽會。

  

市計程車管理局3月就收到了500多通司機拒絕載客的投訴。市計程車管理局局長雅斯基 (David Yassky)認為,投訴數量還是比實際案例少,因為許多被拒乘客並不投訴。

  

他呼籲民眾,若碰到拒絕載客的黃色計程車司機,切記記下計程車的編號(medallion number)、當時的時間和地點,撥電311舉報。市計程車管理局將以電話或電郵與投訴乘客聯繫。當局將根據乘客的投訴,追查此編號計程車的GPS記錄,查看司機是否連續長時間駕駛,因換班而拒絕載客。若被罰款司機上訴,乘客可通過電話作證,而無需親自到市計程車管理局。

 

除了拒絕載客,若計程車司機要求乘客支付小費或故意少找錢給乘客,或沒有計程車編號的私家車被發現隨便在街上載客,或在乘客未上車前司機就強加式地說出一目的地,司機都將被罰款,且議案將提升罰款額。

  

目前的懲罰方式為:首次被發現拒客的司機將罰款200至350元﹔若在24個月內重犯就將罰款350至500元。新議案將提高罰款額:首次被發現拒客的司機將被罰款500元﹔24個月內重犯的司機將被罰款1000元,執照暫時吊銷30天;36個月內再犯,計程車執照將被吊銷。

  

但是出租車司機表示提升罰款無法根治問題。出租車工人聯盟(Taxi Workers Alliance)的德賽(Bhairavi Desai)說,雖然投訴有所上升,但40%的案例罪名是不成立的。她解釋道,司機一天得賺150至190元才可支付成本,載客到曼哈頓以外其他區,司機將很難接到新乘客,得空車返回曼哈頓,很不划算。因此她建議在下班高峰期,在中城某地例如54街的第6大道,組織幾個乘客同搭一輛出租車到曼哈頓以外。此外她還建議提升計程車收費15%,每一車程車資上升平均1.5至2元。

  

法拉盛市議員顧雅明也建議,給予那些開往曼哈頓以外的出租車司機經濟獎勵,讓他們到機場載客時,可享有優先權。雅斯基說,需研究以上建議的可行性。

  

除了經濟上的考量,一些出租車司機拒絕載客的理由是,他們不認識乘客所要前往的目的地。目前出租車上沒有能指路的GPS,只有能記錄出租車行蹤的GPS。出租車司機被要求在車上備一張地圖。雅斯基表示,不久後出租車將裝上可指引方向的G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