犀利網評

將馬加爵與藥家鑫放在一起比較,是對馬加爵的侮辱。

【大紀元2011年04月28日訊】

馬加爵

1.馬加爵獲得「全國奧林匹克物理競賽的二等獎」。

2.馬加爵宿舍的同學曾在馬加爵的被子上撒尿。

3.在冬天溫度比較低的時候,馬加爵宿舍的同學曾經給馬加爵一二塊錢,讓他替自己洗衣服,馬沒錢就洗了。

4.馬加爵在監獄中穿上了他這一生中穿過的最好的衣服 —–囚服。

「這是我穿過的最好的衣服」加爵今天說的這句話讓在場看押他JC都落淚。

5.馬加爵因為沒有鞋子穿,在助學貸款沒發的幾天裡光腳,逃課。

6.馬加爵家依靠給人熨衣服過活。其母親丟了100元錢(熨200件衣服的錢),馬加爵把100元丟在過道裡讓母親撿到!

(對其母孝順總是那麼令動容)

7.馬加爵5000元學費,是從家到學校借了一路借來的。

8.馬加爵拒絕投案,也拒絕4位律師免費做無罪辯護,原因是他只求一死。

9.為讀大學馬加爵已經負債1萬元,打零工補貼生活費。

藥家鑫

1.家境殷實,所駕車輛為私家車。

2.其母親系西安北方華山機械有限公司職工(西安北方華山機電公司系中國兵器北方公司下設一軍工廠,母親系該廠物資公司庫管員,已退休)

3.父親藥青偉系總後西安軍事代表局駐該廠軍代表(軍方派駐軍工企業負責監督、驗收工作的人),軍人身份,正團級軍銜,副師級待遇。

馬加爵—來自農村的貧困學生。2004年在雲大宿舍連殺四人引發了轟動全國的「馬加爵事件」。2004年6月17日被執行死刑

藥家鑫—西安軍代表二代。於2010年10月20日深夜,駕車撞人後又將傷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後駕車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時再次撞傷行人,逃逸時被附近群眾抓獲

馬加爵—2004年2月23日案發,2004年3月15日被捕,2004年6月17日馬加爵被執行死刑,從案發到槍斃也用了三個多月時間

藥家鑫—2010年10月20日案發,2010年10月22日被捕,2011年4月22日一審判死刑(還沒有執行)。時間用了六個多月還不能100%確認執行。

馬加爵—拒絕4位律師免費做無罪辯護,原因是他只求一死。

藥家鑫—律師以「激情殺人」來為這辯護

馬加爵—拒絕投案,也拒絕4位律師免費做無罪辯護,原因是他只求一死。

藥家鑫—「投案」,但至少它殺人後再開車狂奔,又撞到兩人,當時被抓後,沒有投案,再過一天後才「投案」

馬加爵—都更應該被寬大處理,他是被這個吃人的社會和吃人的人逼瘋了才激情殺人的,只因他的父親不是李剛或藥剛,從嚴從快從重處理,所以他必須死。

藥家鑫—殺人滅口故意殺人,只因他軍二代,有個像李剛一樣的父親,從寬從緩從輕

馬加爵和藥家鑫的唯一區別就是沒有一個像李剛的爹

這兩起案件同樣引起社會輿論,公眾表現前者是同情,後者是憤怒,媒體表現反之

某教授說馬加爵的殺人行為,與貧窮無關、與歧視無關,應該對此血案負責的,不是社會而是馬加爵本人。而現行的法律,也沒有任何條文規定,在犯下此種罪行後,僅僅因為貧窮就可以減輕處罰。

同一個教授說藥家鑫拿刀扎向這個受害者的時候,我認為他的動作是在他心裏有委屈,在他有痛苦,在他有不甘的時候,卻被摁在鋼琴跟前彈琴的一個同樣的動作。

好一個和諧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