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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儲存爆竹 中市查扣4噸

【大紀元4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5日電)台中市消防局今天表示,自23日起1連3天執行爆竹煙火安全查察工作,共取締違規儲存7件,查扣爆竹總量超過4噸,其中,內含火藥量共達700多公斤。

台中市消防局今天表示,為防止爆竹煙火儲存及販賣等場所事故發生,消防局自23日起1連3天執行200多件次查察工作,共查獲7件違規儲存爆竹煙火個案,查扣各類爆竹總量超過4噸,而爆竹所含火藥量,高達700多公斤。

消防局表示,所查獲違規儲存爆竹都予以沒收,並運往雲林縣1處合法的儲放地點,未來將依法進行銷毀。違規儲存爆竹民眾都將處以重罰,超存未達管制量30倍,處以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達管制量30倍以上,則處以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

消防局指出,所查獲違法案件中,有1件是為廟會活動需求存放,但未依法申請許可,將罰處3萬元罰鍰。對於查獲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場所,將交由相關權責機關追查有無違法使用及違反土地使用分區規定,若有違法情事,一律依法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