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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開庭實況

【大紀元2011年04月24日訊】2011年3月14日上午九點十五分,在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第二十九庭,公開審理行政案件,原告朱金娣訴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及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就請求房屋登記和行政登記撤銷一案。從傳票送達及證據交換之日起,原告請求確定兩被告的組織機構代碼證。

於2011年3月9日第一次開庭就此休庭,約於2011年3月14日第二次開庭審理,遺憾的是法官不予確定兩被告的真實身份核實,強行審理。如果身份不明其所作出的行政行為也一定失真,法院不作證、不調查、不質證證據的合法性,這樣的審理結果能公平公正嗎?望請廣大線民,相互商討,維權之路該怎麼走!程式違法該如何確定違法行為!(見兩次庭審筆錄)

上海市浦東新區丁香路法院呂月榮法官,你是眼睛瞎了還是白癡,在撤銷房屋產權證一案中的所謂房屋保障局和規土資源局派出的委託代理人,連組織機構代碼證(機構身份證)都沒有,兩次開庭我都要求確認對方的合法身份,你是如何確認被告身份的,被告冒充的非法行政組織對我做出的行政搶劫行為是否合法,你到底收了他們多少錢。當時旁聽人員有20多人,我當時還申請過庭審錄影請問錄影在哪里?希望今年兩會最高檢察院院長的講話不是放屁,請高院院長來審核一下這樣的法官作出的行政行為。請廣大網友和中央當局各級領導關注,要求規範地方法官行政程式及行為,保障人民司法權益。

看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的胡玉麟是怎樣審案

上海訪民朱金娣3月28日訴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及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局一案,至浦東新區法院開庭,兩被告沒有身份,胡玉麟法官把案子審了,4月13日送了一張行政裁定書,不知道這個胡玉麟法官收了多少錢,竟然連法律都不講,一個不知道程式的法官,希望法律界,將這樣的法官趕出法院,不要侮辱了我麼國家的法律。

發稿人:朱金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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