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新聞(卑詩)

報告:溫島少女被焚案犯兇手心理變態

【大紀元2011年04月02日訊】 3月30日,在卑省高等法院舉行的溫哥華島18歲少女Kimberly Proctor被焚屍案聽證會上,法官根據心理評估報告認為,2名案犯未成年案犯在40歲前可能再次進行暴力和性侵行為。

  

檢控官Peter Juk告訴法庭,根據提交的兩名被告的心理評估報告,現年17歲和18歲的案犯,有很少的機會恢復正常的心理狀況。他要求為保護公眾的安全,檢控官要求對 兩名案犯按照成年人量刑。2名案犯的代表律師Robert Jones和Steven Kelliher並沒有對檢控官的這項申請進行抗辯。

  

去年3月19日,18歲少女Kimberly Proctor的屍體在溫哥華維多利亞附近Galloping Goose步行徑的一座橋下被發現,當時屍體已被燒焦。   

殺害Proctor的兩名兇手分別被控一級謀殺、非法禁錮、性侵犯及侮辱遺骸4項罪名,他們已於去年10在法庭承認犯有一級謀殺罪,由於案犯當時分別為16歲和17歲,警方沒有公布罪犯身分。

週二,法官聆聽了有關2名案犯的心理報告,稱他們心理上已經成熟、理智聰明、有好奇心,但面臨父母離異和家庭財政困境的壓力。

  

這名17歲的案犯很少與他的父親聯繫,蔑視他的母親,對其不屑一顧,並沉迷於吸食大麻。在心理測試時,他告訴心理醫生Kulwant Riar,他想體驗殺人的經歷。Riar在診斷報告中稱,該少年性變態,同時是一個虐待狂。

  

Riar表示,這名17歲少年表現得很合作、有禮貌、油嘴滑舌、膚淺、多疑、情緒很低落。心理醫生認為,他們很有可能在25歲至30歲期間再次犯案,並稱他們需要在他們40歲前被隨時追蹤。

  

另一位心理醫生 Jim Hemphill在報告中稱,他發現案犯非常冷酷,表現出極端的自戀態度、沒有悔恨、完全無視受害者。他指出,這是極少見的青少年性侵謀殺犯罪。案犯在2006年曾涉嫌用刀子威脅他的母親,13歲時製造火災,並曾踢傷家裡的狗。

  

同時報告稱,目前沒有任何治療手段治癒這種有這類心理問題的患者。    如果,這2名案犯按照成年人量刑,他們將被判處無期徒刑,10年不得假釋,如果按青少年刑法量刑,他們將被判10年徒刑,包括6年被監禁,另外4年在社區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