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新聞(卑詩)

法輪功學員籲溫市府再修改城市附例草案

【大紀元2011年04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唐風加拿大溫哥華報導)2011年4月16日(星期六),數十名法輪功學員在溫哥華市中心藝術館前向路人徵簽,呼籲溫哥華市府再次修改城市附例草案,以確保加拿大憲法賦予公民的言論自由權,使他們能夠恢復固定的無限期的小藍房和展板,以利於在溫哥華中領館前無限期地24小時抗議,直到中共迫害停止。據悉,僅當天現場就有超過2000市民簽名聲援法輪功學員的訴求。

連日來,溫哥華法輪功學員在市中心藝術館前,採用展板、揭露中共酷刑的演示和橫幅等,向民眾展示在中國大陸對法輪功學員已持續11年的殘酷迫害,向民眾表達他們的訴求,徵集簽名。

這些現場揭示迫害真相的展板、酷刑模擬演示等,吸引著過往路人駐足觀看,並紛紛簽名支持。

記者現場觀察到,其間來了這樣一群華人留學生,被問到可否簽名支持時,他們搖手不肯,但當他們看到迫害真相的展板與酷刑演示時,他們停下了腳步,仔細觀看,並將展板拍照下來。逐漸地他們表情凝重,然後都在徵簽信上簽名表示支持,希望溫哥華市政府再進一步修改附例草案,不要限制憲法賦予公民的言論自由權利。還有一群學生向法輪功學員詢問著許多問題。

一位年逾80的法輪功學員,雖然語言不通,但她一直努力地用非常簡短的英文和手勢,向過往的路人描述著。許多路人在閱讀了徵簽信之後,就毫不猶豫地簽名表示支持。

徵簽信中指,因為發生在中國大陸的對法輪功學員群體滅絕的迫害,卑詩上訴法院2010年10月19日裁定,在中領館前法輪功的展板與小藍屋是訴求的一部分,是受到憲法保護的。他們呼籲溫哥華市府修改新附例,允許他們無限期地24小時抗議,直到迫害停止。

根據溫哥華市政府在4月14日公佈的城市附例二次修改草案,雖然對第一稿的修改案做了改進,看起來市民在居民區的駐外領館比如固藍湖街上的中領館前,被允許搭建表達言論的小藍屋,但實際操作起來,是根本不可能的。二次附例修改案仍然禁止公民在晚間8點至早上8點期間有搭建物的抗議。而且每次搭建物的抗議只能30天有效,然後需等一個月後才能再向市府申請。

4月19日溫哥華市政府將舉行市議會,對城市附例的修改案做討論,並投票表決。19日也是卑詩上訴法院去年裁決溫市政府修改附例以符合憲法要求的最後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