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居家守護神住宅警報器

【大紀元2011年03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大溪報導)桃園縣近年來「住宅」火災案件約佔建築物火災總數40%,往往因使用電氣、瓦斯不慎引起火災,若是火災發生於深夜,民眾處於熟睡狀態,常無法於第一時間發現火災並及時反應,造成避難延誤。

桃園消防局大溪分隊指出:消防法第6條規定,住宅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違反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逾期不改善或複查不合規定者,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大溪分隊建議民眾於家中臥室、廚房及起居室自行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若不幸發生火災事故,探測器可於第一時間偵測到火災生成之高溫或濃煙,產生高分貝之警報音響,民眾即可於火災初期發現火災,並迅速採取應變作為。獨立式住宅火警探測器,目前市面上一個獨立式火災警報器價格約在200元至1000元不等,在各大物流中心及消防器材廠商都可買到,但是購買時應注意是否有通過認證,是便宜、便利且具成效設備。

全日本裝設火災警報器的比率已到52%,裝有火災警報器的居家,火災死亡人數是未裝置火災警報器的三分之一。至於已推行住宅用火災警報器達30多年的美國來說,經統計1977年至2008年資料顯示裝置比率高達96%,住宅火災死亡人數,從5865人降至2780人,約減少53%,成效可觀。

桃園縣政府消防局為宣導此政令積極推廣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的裝設,印製宣導貼紙張貼消防車、救護車明顯位置上供民眾參閱宣導,甚至於夜間有反光效果,希望藉由廣泛多樣化宣導將此資訊告知社會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