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故宮文物可赴日展覽

【大紀元3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鄭景雯台北25日電)日本國會今天上午通過「海外美術品等公開促進法」,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周功鑫表示,未來故宮文物可赴日展出,只要日本國立博物館提出申請,故宮樂意借展。

日本參議院上午以贊成235票、反對0票通過「海外美術品等公開促進法」,這項立法等同台灣「司法免扣押」條款。喜歡中國書畫的日本人,未來不必到台灣,也能在日本看到故宮博物院的書畫文物。

「司法免扣押」條款主要規範有爭議文物的國家,在相關文物赴海外展出時,不會受到司法追訴或扣押,以確保文物「有借有還」。

周功鑫表示,故宮對國外所有的借展有兩個條件,包括司法免扣押、名稱載示,對於日本立法通過,周功鑫說「很高興」。

周功鑫說,總統馬英九對台日文化交流很看重,這次日本通過法令,後續要看日本國立博物館如何提出借展申請,兩方博物館依照時程安排相互合作。周功鑫說,如果日本國立博物館準備好,故宮會積極合作。

故宮文物曾在1996年赴美國紐約、1998年赴法國巴黎、2003年赴德國波昂、2008年赴奧地利維也納展出。周功鑫說,日本觀光客到故宮參觀人數很多,大多喜歡書畫,未來故宮文物若到日本展出,繪畫、瓷器、玉器會納入展出品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