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

需修改歐盟法律 方能執行荷蘭新移民法

【大紀元2011年03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琮瑜荷蘭報導)近日,荷蘭移民與難民事務大臣雷爾斯(Gerd Leers)在致國會一封信中稱,為實行新移民政策,荷蘭努力與歐盟其他國家溝通修改歐盟法律的可能性,已得到積極的反饋。

如果現任內閣要推行由反伊斯蘭自由黨(PVV)支持的新移民法計劃,至少需要修改五條歐盟法規。新移民法目的是為解決移民社會融入以及過於集中在大城市等問題,並避免外來移民通過歐洲其它國家前往荷蘭。

然而,雷爾斯也承認,要想修改歐盟自由流動的法規非常困難,而且流程需要很長時間,因為這是歐盟核心價值理念。但如果在歐洲議會能得到多數成員國投票支持,也可修改歐盟法規。為此,荷蘭已向歐盟就移民政策提出一些具體建議,旨在建立更加強大、繁榮的歐洲聯盟,加強歐盟庇護政策和移民家庭方面的要求,以此修改歐盟若干條法規。

目前,荷蘭的提議已得到不少歐盟其它國家的積極反應,其中包括英國、德國、法國、奧地利、希臘、盧森堡和波蘭等。據悉,荷蘭提出的建議多是阻止非歐盟國家移民利用其它歐盟國家做跳板,從而進入荷蘭。雷爾斯表示,他將繼續為此遊說歐洲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