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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籠含鉛 台標準局:家長要慎選

【大紀元2011年02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標準檢驗局近日檢測38件各大賣場販售兒童用「手提燈籠」,14日公布結果,計有10件品質不符合規定,不符合率為26.3%;其中1件電子迷你燈籠,新北市的煥佑公司大陸進口,檢測出「鉛含量」為175.8 ppm,超過標準90ppm的含量限量,危害兒童健康,業者應依相關規定辦理退運或銷毀。

另有5件超過6種「可塑劑含量」總和小於 0.1﹪(重量比)的限量標準。3件易割傷孩童皮膚或刺傷眼睛、5件經物理性試驗後產生小物件,不慎誤食,可能發生窒息的危險。

標準局表示,鄰苯二甲酸酯類可塑劑為一種環境荷爾蒙,屬干擾生物體內分泌的化學物質,會使男性雌性化,以及增加女性罹患乳腺癌機率;而誤食重金屬「鉛」恐造成兒童神經系統受損或急性中毒,對兒童身體造成相當的危害性。

標準局指出,廠商未貼附「商品安全標章」,經查證逃避檢驗屬實,違者將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規定處以20萬以上200萬以下罰鍰。

標準局也提醒家長,選購時應注意是否有「詳細中文標示」、「商品安全標章」,而使用時也應注意勿讓嬰幼兒將玩具等物品放入口中或啃咬、銳邊、提繩及電線不可過長、電池避免混用不同廠牌、材質、蠟燭燈籠勿讓3歲以下的兒童單獨使用,及養成常洗手等良好衛生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