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西北

默瑟島新的未成年人飲酒法例針對父母

【大紀元2011年12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艾美西雅圖編譯報導)華盛頓州默瑟島從下個月開始,家長要為未成年人在自己的家裏飲酒承擔責任,即使他們出門或不知道事件發生。最近通過的「社交主人」條例被認為是華州第一個樣板方案,將傳遍華盛頓州。從明年1月13日起,如果在自置或租住物業內發現青少年飲酒,業主或租戶可被罰款250美元。

其實對未成年人提供酒精飲品或父母讓未成年子女飲酒,已經是不合法。默瑟島市議員麥克‧施奧(Mike Cero)表示新的條例需要家長更進一步的負責任。施奧承認該條例是有點偏激,因為對未成年人飲酒的關注大於對個人自由的侵犯。但他認為家長有責任確保他們的子女行為安全。

默瑟島是富人居住的島嶼,在西雅圖市和貝爾維尤之間的華盛頓湖區域,人口有2萬3千人。青少年和家長對該條例表達不同意見。在默瑟島高中的初中生,16歲的雅利‧懷絲(Allie Ritcey)表示她同意該措施的意圖,但不能確定它對家長公平,家長要對他們的孩子和他們的孩子的朋友在他們不知情的情況下做的事情負責。她說,青少年是足以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她認為在父母的家中喝酒比在一些舊停車場的地方安全,因為這樣他們就不可能酒後駕車。

家長瑪麗亞倫‧約翰遜(Maryellen Johnson)表示不同意,她說:「認為孩子在自己的家中飲酒是安全的是一個謬論,他們開車到別處去,他們不僅對自己,還對他人構成危險。」她認為父母出門,他們的責任也不會停止。她說:「如果你要為發生的事情負責,我敢打賭,它永遠不會再發生。」

(責任編輯:舜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