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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合船進口大麥 有條件展期

【大紀元12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1日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通過,有條件許可聯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廠商申請,延展共同合船進口大麥聯合行為許可期限3年,至民國103年12月底。

公平會表示,聯華實業、福懋油脂、泰益麵粉廠、福壽實業、東陽穀物、統一企業等6家廠商,申請延展共同合船進口大麥聯合行為許可期限3年,期限至103年12月底止。

公平會說,業者提出,聯合採購合船裝運大麥可降低進口成本,減少倉儲損耗與資金積壓及利息負擔,降低採購風險,倘有貿易糾紛,還可增加交涉能力,有益於整體經濟利益。

經公平會調閱統計資料,合船進口的大麥占國內大麥總進口量的比重雖高,但考量飼料市場裡,包括飼料玉蜀黍、飼料小麥等穀物製成的半成品,都是大麥的替代品,從飼料使用占比來看,合船進口大麥占比低,沒有集中化的趨勢。

公平會雖同意廠商合船進口大麥許可展期,但附帶條件,包含每船次進口人登記的採購量、實際採購量、裝船期、價格等資料要按季報公平會。

公平會說,申請人不可以利用此同意案,從事其他聯合行為,或是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其他公司、事業加入聯合採購;申請人也不可以利用公平會許可取得的市場地位,做影響價格或妨礙公平競爭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