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

沒出監獄門又進看守所 大連黑司法見證

(大連優秀教師劉榮華,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兩次被非法勞教。九月二十二日期滿後,中共直接將其送入看守所,欲再次迫害。(圖片來源:明慧網)

【大紀元2011年10月05日訊】九月二十二日,大連法輪功學員劉榮華的八旬父母及丈夫,來到馬三家勞教所門口接人。人沒見到,卻接到社區電話通知「劉榮華已被批捕,準備再次判刑」的消息。事後,家屬獲悉劉榮華已於前一天,被大連桃源街派出所警察直接送到大連姚家看守所。

據明慧網報導,現年四十七歲的劉榮華,研究生學歷,原是大連水產學校(現更名為大連海洋學校)老師。劉榮華自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後,各方面的表現都很出色。工作中勤於鑽研,她的文章曾刊登在《中國百科全書》上。在法輪功遭受非法鎮壓後,她不但被迫害的失去公職,丈夫也迫於壓力離婚,她還幾次被非法勞教。

課堂上被綁架 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五日,黑石礁派出所林海等警察找到正在上課的劉榮華,問劉榮華對「天安門自焚」的看法,劉榮華因說了句「真正按照法輪大法的要求修煉自己的人,是絕不會自焚的。」的話被帶走後非法拘留。

劉榮華拒絕在拘留證上簽字,但大連水產學校領導卻在拘留證上蓋章配合迫害。當時,劉的丈夫正在外地出差,家中五歲的孩子無人照顧(當時雙方老人都在外地)。

當年七月,劉榮華被非法勞教一年送往馬三家勞教所。因她的高學歷,她被當時的馬三家勞教所所長蘇境作為強制轉化重點。劉榮華曾被吊在水房站立二十一天,導致左手腕骨傷殘,不能幹重活;後背的疥瘡有拳頭大小,全身體無完膚。

非法勞教期間,劉榮華的丈夫迫於壓力與她離婚。勞教期滿後,劉榮華回學校上班,得知自己已被大連水產學校黨委書記李元鵬於二零零一年七月擅自非法開除。此後,劉榮華多次去學校,要求恢復工作,均被無理拒絕。

租住房內再遭綁架 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劉榮華在桃源的租住房內,被大連青泥窪橋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送到姚家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警察多次非法提審劉榮華。一次,劉榮華拒絕面牆而站,被警察辱罵,因劉高喊:「法輪功無罪!法輪大法好!」,被一名所長抽打耳光。

當年十月,劉榮華被非法勞教兩年。在馬三家勞教所,因劉榮華拒絕轉化,被剝奪了探視權。同時,由於公安部門提供的勞動教養決定書未蓋公章,且拒不提供蓋有公章的決定書,律師無法受理,使其及家人失去復議及行政訴訟的合法權利。

馬三家勞教所,因血腥、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而臭名昭著。因消息的嚴密封鎖,很多迫害事實無法傳出。劉榮華在其中遭受迫害的詳情,也只能從其他法輪功學員處略知一二。

馬三家的折磨手段

在馬三家勞教所,警察不僅要求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還必須接受中共詆譭法輪功及創始人的強行洗腦,此外,還要做繁重的奴役。

採用的手段有:1、寫「三書」(放棄信仰、詆譭法輪功師父的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等);2、隨時下發詆譭法輪功及其創始人的「調查問卷」或「作業題」等,強製法輪功學員按照警察的要求筆答;3、「現身說法」,要求法輪功學員按照警察的要求說詆譭法輪功及其創始人的話;4、看詆譭法輪功及其創始人的錄像等;5、每天早中晚背管制犯人的「30條」,唱吹捧中共的紅歌;6、在做奴役的考核表上簽名,等等。如法輪功學員不按照警察的要求做,警察就會採取酷刑折磨等手段進行迫害。

劉榮華因堅持信仰,不配合上述無理要求,曾遭「抻刑」,她的雙手分別銬在兩張上下床床頭中間上下不等的位置,幾個警察分別用力抻兩張床,使她斜著身子,蹲不下,站不起,非常痛苦,警察專門坐在床頭的兩邊看熱鬧,並說詆譭法輪功及其創始人的話,同時把她的雙耳強制塞上耳機,強制聽詆譭法輪功及其創始人的錄音。

劉榮華還被暴力毆打,致使她滴水不進、嘴唇發紫、走路都很困難。在被迫害的極度虛弱的情況下,警察強迫其來回上下樓,故意折磨;因她回監室時未向隊長問好,被非法加期;她還被剝奪探視權和通電話權;親友為劉榮華存的錢,不允許其使用;親友給劉榮華郵寄的物品,警察騙其在包裹單上簽名,卻不給她等等。

沒出監獄門,又進看守所

在精神與肉體的高壓迫害下,劉榮華多次心臟病發作,最嚴重的一次,醫院醫生說再晚送兩天,命就沒了。目前,劉榮華被迫害的骨瘦如柴行走困難,還被逼迫做奴役。

據悉,劉的八旬父母,在劉榮華被青泥窪橋派出所警察綁架後,曾多次往返百里去派出所請求放人。在劉榮華被勞教後,劉母與劉榮華的丈夫又多次前往瀋陽探望,但遭到勞教所拒絕。一次,老人因見不到女兒,在接見室裡失聲痛哭;劉的丈夫曾因據理力爭探視權,遭到警察張環報警威脅。

沒想到,好不容易熬到刑滿釋放,等待的卻是又一次非法關押。還沒出監獄門,又進看守所了。知情民眾議論紛紛:這是什麼世道,簡直無法無天到了極點。

(責任編輯:孟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