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

三峽工程36計(五十七)

【大紀元2011年10月05日訊】

考慮任何問題,都不能忘記建設三峽工程的目標。建設三峽工程的第一目標是防洪。三峽水庫的正常蓄水位是海拔一百七十五米,三峽水庫的防洪庫容為二百二十一點五億立方米,是海拔一百四十五米到海拔一百七十五米之間的庫容。三峽工程發揮防洪效益時,就要動用防洪庫容,用毛澤東的話,就是「卡住」長江洪水。亦即水位不能再保留在海拔一百四十五米處,而是要上升到海拔一百七十五米處,而且建設三峽工程是要防禦五十年一遇,一百年一遇,甚至是一千年一遇的洪水。

人們討論的問題是,「興建三峽工程是否是『捨上游保下游』」,換句話說就是,討論三峽工程發揮所謂的防洪效益時,必須關注上游洪水淹沒的情況如何。如果水位保持在海拔一百四十五米,此時長江洪水「穿堂過」,三峽水庫不發揮防洪作用,故而此時三峽工程並未發揮「保下游」的功能,討論問題的出發點錯了。

所以,計算的出發點就不是限制水位海拔一百四十五米,起碼是正常蓄水位海拔一百七十五米,因為此時三峽工程發揮「保下游」效益。從海拔一百七十五米出發,上游淹沒的情況就十分清晰了,重慶的水位不會低於筆者在一九九八年估計的海拔二百一十七米,重慶許多市區被淹,位於海拔二百米的朝天門碼頭候船室,肯定被淹。

也許有人會說,以海拔一百七十五米為出發點計算,平均水力坡度就不能按照萬分之○點七一九四六計算,因為在水流量不變的情況下,過水截面增加,水流速度減小,水力坡度也相應減小。這是正確的,但是條件是:水流量不變。陶景良指出,當時計算只考慮了上游二十年一遇的洪水流量,而不是考慮壩址五十年一遇,一百年一遇,甚至是一千年一遇的洪水流量。水流量加大,水力坡度也會相應加大。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國際上考慮淹沒範圍是從水庫最高蓄水位出發,而不是從正常蓄水位出發。三峽大壩壩頂高程海拔一百八十五米,全國人大審批三峽工程時,並沒有公佈三峽工程最高蓄水位。一九九八年,長江洪水期間,三峽總公司總經理陸佑楣說:要是有了三峽工程,就不容洪水逞兇狂。同時透露三峽工程最高蓄水位為海拔一百八十點四米。根據加拿大的可行性論證報告,最高蓄水位低於壩頂高程兩米,應該為海拔一百八十三米。

從最高蓄水位出發進行計算,三峽大壩上游各處的水位將更高,洪水淹沒將更加嚴重,將重複歷史洪水現象:「水高於城數丈,全城淹沒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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