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

浙江擬叫停民間利滾利 被指「頭痛醫頭」

【大紀元2011年10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金靖報導)日前,溫州為遏制民間融資高利貸化的傾向,浙江省金融辦擬制定民間融資的利息標準,稱堅決反對利滾利(複利)的行為。有業內人士認為,地方應以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律法規為框架行事。經濟問題還得按經濟規律來解決,經濟問題用法律來強制,只能是「頭痛醫頭」。

高利貸風險加劇 病急投醫

據《中國經營報》報導,近日,浙江省金融辦擬定的《浙江省民間融資管理辦法》即將推出。消息人士表示,《浙江省民間融資管理辦法》將會制定民間融資的利息標準,堅決反對利滾利的行為,只鼓勵針對企業生產經營中融資需求的民間融資。

而8月22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出台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則與之不同,《意見》中認定,出借人根據約定,將利息計入本金請求借款人支付複利(俗稱利滾利)的,只要約定利率不超出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頭痛醫頭」 高利貸痼疾難解

「高利貸、利滾利,更多的來說是一個經濟問題,而不是法律問題。」互聯網知識產權律師周賓卿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表示,利滾利,在經濟學上叫複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若干意見》第7條,也就是說出借人在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內可以計算複利,這也是體現了契約自由原則。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7月6日發佈公告,一年期貸款利息為6.56%,那麼也就是說,一年期民間借貸不超過26.24%,就是合法的。

周賓卿認為,之所以重慶高院對利滾利的行為在「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內」的框架下,予以保護,是由於重慶民間借貸的規模及程度遠遠比不上溫州,民間借貸的金融環境比較好。

近期,溫州民間借貸形勢嚴峻,溫家寶視察溫州,給當地政府施加了壓力,當地政府必然採取從嚴的民間融資政策。周賓卿對此表示,任何地方政策不不得與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律法規相違背。不敢正視對金融的壟斷,不從根源上解決,頭疼醫頭,解決不了問題。即使出台再嚴厲的政策措施,民間借貸雙方一樣會有各種辦法加以規避。

事實上,金融機構的信貸業務中「利滾利」是合法的,民間信貸「利滾利」如果不受保護則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典型表現。

新浪網友儒柱認為,浙江省的這個融資管理辦法的出台,是隔靴搔癢,猶如脫褲子放屁。既然是民間私底下的行為,事先的政府干預有用嗎?最多只能算是個事後諸葛亮。應該把民間的資金融入正常金融系統中,讓他們成為股東,或者成立風投公司加以管理。

(責任編輯:徐亦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