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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超收 台北市罰收據開立不實

【大紀元2011年10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民眾到醫院看病,都會拿到收據,不過到底花了哪些錢可能也不清楚;台北市法規會和醫管處查核42家診所,發現有3家收據內容不實,有些診所甚至會巧令名目,如磨粉費、分包費、轉床費還要另外收取費用,包含收據項目沒有分成健保給付或者是自費等 ,已要求10月底前改善。



台北市政府查核42家醫院開立費用收據狀況,其中3家待加強,包含收據格式不清楚,甚至超收額外費用,法規會指出,若逾期未改善,可罰新台幣1至5萬元,圖為不合格收據範例。(攝影:江禹嬋 / 大紀元)



台北市政府法規會與衛生局13日公布,查核42家醫院開立費用收據狀況,其中3家待加強,包含收據格式不清楚,甚至超收額外費用,法規會主任委員葉慶元指出,若逾期未改善,可罰新台幣1至5萬元。

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長劉越萍表示,這次共查察項目包括,是否確實開立收據、註明收費項目、金額、按次開立收據、巧立名目收費、使用自費藥品或醫材時是否事先告知病患等,若健保差額自費部分超過1,000元以上,收據也必須載明。

葉慶元指出,目前針對不合格的診所,包括收據項目未分列健保申報、自費及部分負擔,及機構名稱不符,醫管處已要求10月底前要改善,如果沒有如期改善,將依醫療法第101條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同時還會對外公布名單。

關於巧立名目收費部分,衛生局衛管處副處長劉青梅說,醫療機構收費必須以各大醫學中心公告的收費標準為主,是否收取額外項目民眾都可上網查詢。

法規會主任消保官陳碧珠表示,民眾就診一定要索取醫療收據,若是發生醫療糾紛時,也是有利的證據,更可保障自身權益,若未依規定開立收據,可向衛生局檢舉,或撥消費者專線1950以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