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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銳涉討債案 二審仍無罪

【大紀元1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31日電)藝人陳凱倫的兒子陳銳被控與友人在網咖強迫被害人簽下本票。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並無證據證明陳銳有脅迫被害人簽本票的行為,判決他無罪。

至於陳銳另遭控校園簽賭及強盜等案,日前由士林地檢署依強盜等罪起訴,士林地方法院審理中。

陳銳被控於民國98年11月間與友人在台北市1家網咖內遇到欠賭債未還的黃姓男子,因而上前向黃某追討新台幣10萬餘元債務,脅迫他簽下6萬元本票。檢方依強制罪將陳銳起訴。

高院審理時,勘驗網咖錄影帶及證人證詞,發現陳銳當天雖在場,但並無辱罵或脅迫被害人的行為;且除了被害人指控,並沒有其他證據證明陳銳有脅迫之事,因而判他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