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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安檢真銷售 3業者罰45萬

【大紀元1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君蔚台北14日電)公平會表示,欣欣瓦斯管路企業社負責人張智煌等 3業者,先寄送安檢通知單給各家戶,後登門推銷瓦斯安全器材,違反公平交易法,共處新台幣45萬元罰鍰。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欣欣瓦斯管路企業社負責人張智煌、陽明山瓦斯管路設備行負責人蔡承祐以及原欣中瓦斯管路設備行負責人陳致諭,假安全檢查之名,行銷售器材之實,分別論處25萬元、15萬元及 5萬元罰鍰,並要求立即停止違法行為。

公平會說明,3名業者印製及散發服務通知單,使民眾誤認他們與所屬轄區導管瓦斯公司為同一公司,隨後假藉安檢名義登門銷售,已構成影響交易秩序「欺罔行為」。

公平會指出,欣欣瓦斯管路企業社負責人張智煌曾在去年 9月遭公平會處分20萬元罰鍰,但業者並未停止違法行為,這次加重處分。

公平會提醒,若民眾不小心被誤導安裝,事後想退貨,可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在收受商品 7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解除買賣契約,且不須說明理由及支付任何費用。

公平會重申,自成立以來至今處分超過60家假安檢、真銷售不肖業者;公平會仍持續追蹤,一旦違法經查獲,可處 5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且逾期不改正還將加重處罰,最高可處50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