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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耀傑:「被故意」的殺人犯何勝凱

【大紀元9月3日訊】2010 年8月6日中午,突然接到鐵流先生的電話,說是被網絡民意稱讚為「貴州楊佳」的何勝凱被判處死刑之後,他的二姐何勝先為了替弟弟申冤叫屈,專門與丈夫辦理離婚手續,義無反顧地來到北京尋求救濟渠道。希望我下午到望京與何勝先見面並且商談相關事宜。我這個因生活所迫不得不淡出維權行列的前維權人士,為何勝先的俠義所感,只得答應如約前往。

當天下午,我和鐵流、滕彪、劉曉原、李方平等朋友一起見到了何勝先,陪同她前來的,是12年來一直為追回單位用公款購置房產時多付100多萬元,而上訪告狀的貴州省遵義市政府駐北京聯絡處副主任張抗美。經過反覆協商,劉曉原與李方平律師答應分別接受何勝先委託,擔任何勝凱的二審辯護人。

何勝先識字不多而且不善言談,一看便知她是一個老實本分、純樸善良的農家婦女。是貴州遵義官逼民反的吃人苛政,先把她的弟弟何勝凱逼上了血染法院的人生絕路,接著又把她逼上了申冤上訪的現代「梁山」。在交談過程中,何勝先一再重複說,最能代表她的心願的,是她昨天來到北京後,在出租車上匆匆寫下的《上訪後的深思》。抄錄如下:

「2009年10月14日案後,我一直在為我弟弟何勝凱的前案(2006)紅刑初字第69號判決奔走,上訪。從我自己的經歷和所接觸的上訪之人的案件萬件一色(枉法亂判)來析:1、於私我希望何勝凱能活下來,哪怕是死緩。2、於公我不管何勝凱最後的結果怎樣,我希望通過何勝凱的生前留言和案件能使遵義市的司法走向新的體制和進程(公正),更大一點希望能帶動全國性的司法體制向法律法規(人人平等)公平、公正,向正義之門啟航、靠近。2010年8月5日。」

回到家裡,我重新搜索了網絡中關於何勝凱案的全部信息,最讓我怒髮衝冠的,是新華網2010年7月21日所發表的官方報導《故意殺害貴州遵義中院法警案被告一審獲死刑》:

「新華報業網訊(李忠將、鄧洪波)7月21日,貴州省銅仁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對何勝凱故意殺害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法警鐘世鑫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何勝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銅仁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公開審理後查明,2005年12月,被告人何勝凱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刑滿釋放後,何勝凱對作出終審裁判的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懷恨在心,蓄謀報復。2009年10月14日下午,何勝凱經過精心準備後闖入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樓一樓大廳,持刀對該院的法警、保安員、保潔員等4人進行連續刺殺,造成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法警支隊支隊長鐘世鑫死亡,另外2人重傷、1人輕微傷的嚴重後果。銅仁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何勝凱作案動機卑劣,殺人手段極其兇殘,犯罪後果特別嚴重,人身危險性及社會危害性極大,又係累犯,實屬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事實上,稍有良知的人都會明白,何勝凱之所以「懷恨在心,蓄謀報復」,並不是因為他「動機卑劣」,而是因為他動機高尚。真正「動機卑劣」的,恰恰是最應該主持正義卻偏偏認為「被告人何勝凱作案動機卑劣」的「銅仁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在最應該主持正義的法院及法官公然「動機卑劣」的情況下,像這樣「動機卑劣」的法院及其法官,必然會成為更多的楊佳、何勝凱、朱軍們「被故意」地洩憤報復的對象!

關於何勝凱因官逼民反而逼上梁山的「被故意」,《瞭望東方週刊》記者陳安慶於2009年11月2日報導說:上世紀90年代末,鄰居唐坤地佔了何家30平方米土地擴建房屋,起初答應補償,但補償款一直拖至2005年。這一年,唐坤地被任命為坪豐村幹勁村民小組會計。此時,何家再去催錢,唐不再承認有其事。村民小組將何母一人叫去調解,不識字的何母在一份「無償佔有」的調解書上籤了字。此時的何勝凱正血氣方剛,為給家裡人討回公道,他多次與唐坤地發生糾葛。在一次打鬥中,何勝凱用刀將唐坤地大腿刺傷。2005年12月,何勝凱因故意傷害罪,被遵義市紅花崗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何勝凱諮詢過律師,律師認為他的情況一般是判6個月。何勝凱對一審判決不服,在獄中提出上訴,被遵義市中級法院駁回,維持原判。入獄對何勝凱的心理是一個沉重的打擊,獄中的生活更讓他難以忘懷。在日記中,他寫道,「從此世界在我眼中失去了顏色」。

監獄裡面的何勝凱在一封尚未郵寄的寫給遵義市中級法院的信件裡表示說:「唐坤地強行佔領我家幾十平方米土地建房。並竄(串)通坪豐村村支書李成權騙我文盲母親。以賠償為由騙她簽了一份公然違背法律公正的、嚴重侵害第三者權益的違法無償佔有條款。2005年9月26日長征派出所李昭翔將我吊起,拷打四個多小時,水米不進,由李昭翔編寫好材料提著我的手亂蓋手印。」

何勝凱在獄中以一個月寄出一封控訴信的頻率上訪,遵義市中級法院卻沒有認真對待,而是在沒有進行相關調查的情況下就「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貴州心理諮詢師陳昌海在其博客中撰文稱,何勝凱的症狀屬於異常心理中的被害妄想,犯人刑滿釋放後,監獄系統應對其後期心理進行疏導,改善其較為偏激的想法,同時對心理健康狀態進行評估。

但是,監獄系統在這方面卻沒有表現出絲毫作為。就這樣,被關了兩年零六個月的何勝凱,帶著精神嚴重分裂的靈魂創傷走出監獄,從此開始了無休止的申冤上訪。 2008年,何勝凱有一次回家說,他曾在一次上訪過程向接訪者大談「反腐政策」,法院的人「瞄」了他幾眼,何勝凱一直無法釋懷。用他寫在日記中的話說:「我的命怎麼這麼苦,我寧願死,讓遵義更多的人知道我為什麼殺人?我不要這麼苦命,我寧願早死早投胎,來世做雄傑!」

由於父母離異,何勝凱從9歲起一直生活在磨難和歧視之中。初中畢業便開始輟學的他,在作案前的2009年5月3日,給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寫了一封《淺談當前形勢及對策》的長信,寫滿了六張信紙,談的全是「宏觀大計」,字裡行間「憂國憂民」,完全沒有貴州省銅仁地區中級法院所說的「動機卑劣」。同年9月15日,也就是在案發的一個月前,何勝凱又給國家主席胡錦濤寫了一封信,他在信中痛斥社會腐敗,並且談到自己案件的不公。在信的結尾,他動機高尚地吶喊道:「草民泣血上陳!甘灑一腔熱血!為國家民族大業,為解天下蒼生之難!」

2009 年10月14日下午,何勝凱持刀在遵義市中級法院製造了襲警血案。何勝凱襲擊法警被抓後,在10月18日的審訊中供述說:「法院以前因為故意傷害罪判過我的刑,法院的人冤枉我,我被判刑兩年半,在忠莊監獄服刑,一年前才放出來。出來後,我向市反瀆職局、侵權局、市人大,貴州省政法委、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市法院、市檢察院、市政府寄過材料反應(映)此事,奧運前我還在高院上訪過,之後中院的人改了原始材料,做假材料,還毒害我,我每天都面臨著生與死。」

北京旗鑑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曉原對此給出的解釋是:「公力救濟之路斷了,看不到希望了,精神就出了『問題』。最後,走上私力救濟的不歸路。設想一下,如果對何勝凱的申訴,能依法進行處理,也許慘案就不會發生了。」

劉曉原律師沒有特別強調的是,何勝凱通過私力所要救濟的,並不僅僅是他自己所遭受的冤屈和不公,同時還包括動機十分高尚的「為國家民族大業,為解天下蒼生之難」的公共利益。在何勝凱被貴州省銅仁地區中級法院以「莫須有」的「動機卑劣」的罪名判處死刑之後,何勝凱的姐姐何勝先,通過弟弟的死刑案件所要追求的,依然是動機十分高尚的「能使遵義市的司法走向新的體制和進程(公正),更大一點希望能帶動全國性的司法體制向法律法規(人人平等)公平、公正,向正義之門啟航、靠近。」

與像何勝凱、何勝先這樣動機十分高尚的草根公民相比,真正犯罪的顯然不是他們,而是把他們逼上梁山的遵義市以及整個貴州省的公共權力機構及其公職人員。尤其是以「莫須有」的「動機卑劣」的罪名,宣判何勝凱死刑的「貴州省銅仁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而何勝凱個人,歸根到底只是一名罪不至死、逼上梁山也就是「被故意」的過失殺人犯。

2010年8月10日於北京家中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