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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統一挖補 中縣業者有異見

【大紀元9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市27日電)台中市實施道路統一挖補作業已14年,台中縣市合併後是否繼續實施?台中市長胡志強今天表示,合併後會有2年的緩衝期,期滿後再修訂一套大家都滿意的制度。

台灣區水管、電氣、氣體工程工業同業公會台中聯合座談會,今天在欣中瓦斯公司大禮堂舉辦,胡志強率市府經發處、建設處、都發處、新聞處、社會處等相關業務一級主管出席與會傾聽會員心聲與意見。

由於台中市實施統一挖補作業多年,台中縣則是由各機關各自發包作業,台中縣水管公會擔心全面採行統一挖補作業,將影響台中縣眾多中、小型水電包商的生計,會中向胡志強陳情。

市府建設處長黃晴曉說明表示,台中市目前的統一挖補作業已施行14年,4大管線統一施工作業,提升台中市道路品質,且統一挖補訂有自治條例,市府是依據自治條例施行。

胡志強表示,縣市合併後,依中央規定,縣市自治條例須於2年內修訂,所以統一挖補作業也會有2年的緩衝期。若2年期限到了,大家仍未有共識,也許是現行制度大家不滿意,那就重新訂定。

他說,希望在讓中、小型的水電包商覺得公平且互惠的情形下,訂出一套大家都滿意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