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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性侵隱匿不報 台立委促重罰

【大紀元8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31日電)國民黨籍立委楊麗環今天表示,將推動修法規定發生兒童性侵害或暴力事件,相關關係人知情不報者應加重課責,以保護兒童的相關權益。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台中某國小校長胡淑娟隱匿校園性侵害案件,卻因為無法可罰,一、二審均判無罪,呼籲應增訂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6條之1,對隱匿校園性侵害者課以刑責。

楊麗環表示,有關於兒童性侵害防制,不僅是校園內的問題,應該從整個社會角度全盤性考量修法。

楊麗環指出,她曾經遇過家長因為擔心受性侵害的女兒長大後嫁不出去,反而回頭要求學校不要聲張,也曾經發生過叔叔侵害小姪女,家屬不敢通報等問題,都讓兒童的權益受到影響,甚至讓案件偵查受到阻礙而無法繼續。

楊麗環說,她將提出相關修法,規定未來發生兒童性侵害或家暴事件,兒童的關係人包括家人、親戚或是師長,明知而不向檢警調等相關單位通報者,應該加重課責。

楊麗環表示,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對於隱匿兒童性侵害案件通報者,最高僅可處以新台幣3萬元罰款,但是如果隱匿通報者因親情或其他因素不願意通報,罰責太輕就會造成案件無法被揭發,因此她認為應對兒童性侵害案件隱匿未通報者加重課責。

國民黨籍立委陳淑慧表示,兒童性侵害通報問題是可以討論的,畢竟發生的類似事件已經太多了,如果司法沒有規定到隱匿相關案情的罰責,那麼她會支持相關立法。

國民黨籍立委謝國樑說,刑事上協助隱匿犯罪就應該受懲罰,這個案件校長2度獲判無罪,或許是個案偵查中蒐集證據不足,或是法官對於湮滅證據有不同的見解,但因為這只是個案,他不贊成因為個案就修改法令。

但是未來如果有類似案件發生,顯示法治有所缺陷時,謝國樑認為,相關修法是可以討論的,他也將密切觀察後續狀況,並請法務部進行相關修法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