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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智庫籲派遣同工同酬入法

【大紀元8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9日電)台灣智庫今天舉辦「誰歧視派遣」論壇,與會學者專家指出,政府帶頭助長派遣,勞動基準法派遣專章修法,應採「正面表列」規定哪些行業可以進用派遣,「同工同酬」應明確入法。

這場論壇邀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張烽益、政治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林佳和、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與談。

張烽益指出,據文化大學助理教授李健鴻調查,台灣2006年約有12.6萬派遣勞工,2009年暴增到約33.9萬人,3年來整體派遣人數爆增169%。

張烽益說,政府則帶頭助長派遣,據中正大學教授鄭津津接受研考會委託研究,中央行政機關派遣人力從2006年3974人,爆增到2009年的5686人,成長幅度達43%,而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1月調查,行政院所屬各主管機關,約有1 萬5000多名派遣人力;不管是哪個數據,都凸顯政府大量使用勞動派遣的事實。

張烽益表示,行政機關還發展出「自然人承攬」這種「變相派遣」模式,2009年中央與地方所屬機關與國營事業,超過6000多名自然人「承攬」政府業務,例如,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從行政企劃、行政秘書到政策研究等共9 人,全變成勞務承攬人,中華郵政公司將郵件投遞業務委外,約有340 名郵差採自然人承攬,台灣自來水公司也把抄水錶的勞務委外給約200 人承攬。

張烽益表示,很多政府派遣人力是用在「法定核心業務」,例如職訓局外勞組負責審核人員、就服中心負責失業登記與認定人員、雪山隧頭兩端的待命消防人員等重要業務都大量使用派遣,重要公務委外,輕則影響民眾福利權益,重則影響公共安全。

孫友聯說,勞委會修訂勞基法,以「負面表列」明定醫事、航空等六大類員工不得採用派遣,但這恐怕會讓派遣更泛濫,究竟哪些行業可以派遣,應採「正面表列」,讓社會有機會合理地辯論。

台灣智庫社人組召集人劉進興呼籲,政府應禁止登錄型派遣,「同工同酬」原則應明確入法,派遣公司應採特許制管理,派遣比例應嚴格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