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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務院:依法核准對台軍事銷售

【大紀元8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胡立宗華盛頓24日專電)美國國務院今天指出,行政部門日前已經通知國會,將依直接商業銷售(Direct Commercial Sales,DCS)相關規定,允許美國企業對台灣出售雷達維持與升級的元件與服務。

國務院表示,相關企業係按照法律規定,向國務院申請國防外銷許可;在依武器輸出管制法(ArmsExport Control Act,AECA)通知國會及取得認可後,相關企業即可將後勤服務、技術資料、軍事裝備,透過商業交易賣往台灣。

國務院指出,相關的元件與服務,將用於提升台灣現有的防空雷達系統,以及經國號戰機的雷達系統。

美台商業協會會長韓儒伯(RupertHammond-Chambers)等人6月訪問台灣時向「國防新聞」(Defense News)透露,美國國務院迫於中國施壓,決定推遲已經完成行政程序的3項對台軍售。

美國國務院資深官員以及台灣駐美代表處高階官員,事後皆否認有推遲軍售的狀況。某駐美代表處高階官員甚至直接否認這3項軍售的存在,要記者「自己想想是誰在放話嘛」。

但美台商業協會(US-Taiwan Business Council)今天稍早指出,行政部門已在8月12日就3項小型對台軍售通知國會,並認為此一決定有助對台軍售的回歸正常程序。

國務院公共事務助卿克勞里(Philip Crowley)今天在回應媒體提問時表示,美國民間企業原本就可以按照直接商業銷售方案,在獲得國務院的外銷許可後,與外國客戶直接進行商業交易。

而這批依法通知國會的出售案,是透過商業管道提供元件與服務,以協助台灣維持與升級現有雷達。

克勞里強調,國務院核發相關外銷許可,完全符合美中三公報與台灣關係法為基礎的一中政策。

至於中國是否會因這批軍售再度強烈抗議,克勞里則回應,中方應該會依照他們自己覺得適合的方式表達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