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新聞(卑詩)

解決離異紛爭 卑詩省擬修家庭法

【大紀元7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魏思明溫哥華編譯報導)省律政廳長麥德莊日前提交新「家庭關係法」(Family Relations Act)草案,以取代舊的「家庭關係法」。新草案包括夫妻離婚後面對財產分配、兒童撫養權等問題可遵循的法律規定,無須再耗費時間和財力提交法庭審理。

  

週一,省律政廳長麥德莊表示,未來當家庭需要法庭解決離婚後的關係糾紛、財產或子女撫養權等問題時,首先必須表明他們已經嘗試調解或解決糾紛。

  

麥德莊稱:「家庭法建立在一個非常對立的模式,我們認為有一個更好的方法,當一個家庭關係改變或關係破裂,不再是急於上訴到法院來解決其中的一些問題。」

  

經過4年的審核,省府決定重寫32年前創立的家庭關係法案,並計畫在2011年實施。

  

據省報報導,卑詩大學法學教授Susan Boyd表示,家庭關係法管轄的家庭法律問題包括包括婚姻財產分配、配偶贍養費、子女監護和很多不同的事項,舊的法律已經很過時。

  

Boyd指出,隨著社會的變化,決定誰是孩子的法定父母「在過去幾年成為非常熱點的問題,也引起不少法律辯論。

  

而代孕母親有他們的權利,她們可能同意借腹生子,但有些在孩子出生後因情感上不能割捨而改變主意。「當代生協議破裂時,是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

  

另一個令人頭痛的問題就是同性婚姻,在32年前不涉及相關的問題,「這在卑省已經是一個非常模糊的領域。」

  

同時更改的內容包括離異父母新的子女撫養模式,擬議的變化也考慮給予同居伴侶享受與已婚夫婦同樣的財產權利。

  

根據現行的法律,結婚兩年的人比同居25年的人享有更多的財產權利。

  

Boyd稱,家庭結構在過去30年發生了變化,人們的文化和價值觀也發生了改變。根據加拿大人口普查數據,卑省在2001年有797,485對夫妻和120,125對同居伴侶,到2006年,有844,430對夫妻和141,825對同居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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