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鶴崗前交通局長買兇殺害繼任者被判死刑

【大紀元6月15日訊】黑龍江省鶴崗市交通局局長李星光被殺案6月11日宣判,其主謀鶴崗市交通局原局長、市政協原副主席白玉庫因犯故意殺人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等多項罪名,一審被判處死刑。行兇者和其他參與人員分別被判處死刑、死緩和無期徒刑。

據《東方網》報導,鶴崗市政協原副主席、交通局原局長、環宇集團總經理白玉庫供認,出資30萬元指使其表弟、環宇集團副書記王劍波雇兇殺害了李星光。白玉庫利用表弟王劍波在提職問題上對李星光的不滿情緒,指使王劍波雇兇殺害李星光。王劍波通過中間人楊靖武、徐廣北,以26萬元雇傭兇手徐廣東製造了這起血案。

據白玉庫交代,在他任鶴崗市交通局局長時,被害人李星光曾是他的老部下,李星光任鶴崗市交通局副局長也是他一手提拔的。2006年3月,李星光當上了鶴崗市交通局局長,白玉庫到鶴崗市政協任副主席。2007年末,在鶴崗市政協換屆中離職,轉任交通局環宇集團總經理。在之後的工作中,白玉庫認為李星光在工程的招標、工程款的下撥、人事安排、提拔任用幹部等方面沒有滿足他的一些要求,尤其是組建鶴名公司時(鶴名公路有限公司與香港兆運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簽訂的鶴崗至名山公路建設項目,簽約額為1.5億美元。),李星光將法人代表白玉庫改由交通局一位副局長擔任,白玉庫認為李星光擋了他的個人利益,遂指使王劍波買兇殺李星光。

6月11日,鶴崗市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白玉庫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 10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徐廣東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王劍波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楊靖武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徐廣北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審宣判後,被告人白玉庫等提出上訴。

2009年8月17日,鶴崗市交通局局長李星光下班行至家門口時被一名歹徒從後面追上,用尖刀刺死,整個過程不到兩分鐘。警方初步認定該案系一起有預謀、有準備的報復殺人案件。 @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