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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駁回訴願 太流再提訴訟

【大紀元5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26日電)針對經濟部撤銷太流增資登記,行政院駁回太流訴願一事。遠百晚間發表書面聲明表示遺憾,強調太流與遠百的實質權益關係不受公司登記變更影響。太流也將再提行政訴訟。

在行政院駁回太平洋流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訴願後。遠百發表聲明指出,依法公司登記僅具公示效力,直接參與太流現金增資的遠百與太流,雙方實質權益關係,不受公司登記變更影響。

遠百強調,如果涉及私權變動爭議,應由法院判決認定。

遠百指出,遠百前後參與太流公司三次現金增資,挹注股本近新台幣49億元,為善意第三人,依法對太流公司享有股東權。

如果對遠百股東權有任何質疑,應訴請民事法院審理,且太平洋建設集團總裁章民強與太設公司提起相關民事訴訟,目前均敗訴。

另外,遠百指出,經濟部據以撤銷登記的有罪判決,日前已遭最高法院予以撤銷發回,並明文指出「原判決認…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部分,基於審判不可分,亦應併予發回」。

遠百表示,太流公司登記事項是否有偽造、變造文書的「事實」,顯然尚未確定。但行政院仍認最高法院發回的判決並無違誤,遠百實感不解與遺憾。

遠百指出,遠百將基於股東身份,請求太流公司依循法律救濟途徑,向行政法院起訴尋求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