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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質保護區鄉鎮 恢復水費減半

【大紀元5月1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水質水量保護區內八十多個鄉鎮市自來水費減半措施,今年1月取消,引發反彈聲浪。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初審通過自來水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恢復相關非營利家用自來水費減半收取規定,並要求回溯至今年1月實施,已收費部分將退還民眾。

立法院今年1月才修法刪除水質水量保護區鄉鎮市水費減半規定,改由各鄉鎮市自行決定後,引發爭議。經濟部昨表示,有三十多個鄉鎮市自行決定維持水費減半,但八十多個鄉鎮市公所取消水費減半優惠,將水源保育費回饋金改作其他用途,引發民眾反彈。

立委徐中雄說,台中縣的東勢、新社、石岡、和平,原本都是水費減半,1月起取消,光是東勢鎮就有一萬兩千戶受影響,民眾罵聲四起,質疑位於水質水量保護區開發受限,補助費卻被挪用。

立委黃偉哲、鍾紹和、陳淑慧等人都各自提案要求將水費減半明定於自來水法內,一度遭原住民立委孔文吉反對,質疑原住民鄉鎮的住戶少,其他補助經費相對遭排擠。

幾經協商,最後仍通過在自來水法明定相關水費減半,經濟委員會也通過附帶決議,要求回溯至1月實施,已收全額水費的鄉鎮市將退還一半水費給住戶,並要求保障原住民鄉鎮居民回饋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