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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黨部停權3個月 蔡媽福要申訴

【大紀元5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12日電)監察院10日以高雄市議員蔡媽福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將對他開罰新台幣100萬元。國民黨認為有損黨廉潔形象,高市前鎮區黨部考紀會處停權3個月。蔡媽福則喊冤說要申訴。

國民黨高雄市黨部今天表示,市黨部13日考紀會將討論蔡媽福的停權案,一旦停權確定,恐影響蔡媽福以國民黨名義參加市議員初選的資格。國民黨預定在6月18日到7月1日進行高市議員初選民調。

蔡媽福在去年11月於市議會質詢,指控市府顧問洪智坤收了60萬元,把原本允諾要給他兒子的職缺賣給別人。洪智坤回應,市府的職缺都以低收入戶、單親等弱勢族群優先,蔡媽福之子不符條件,蔡不該因關說不成挾怨報復。

監察院廉政委員會認為,蔡媽福雖然關說未成但行為已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法,決定對他開罰100萬元。蔡媽福受訪表示要向監察院訴願。

國民黨前鎮區黨部11日考紀會通過要處分蔡媽福,認為其行徑有損黨廉潔形象,決定對他停權3個月處分。

蔡媽福表示不服,將向市黨部說明。他認為,國民黨沒有必要附和民進黨及高市府的說法;強調沒有介紹家人去市府上班,堅持要向黨部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