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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價A錢?台中油:四捨五入無不法

【大紀元5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11日電)立委質疑民眾加油時,總價尾數遭台灣中油公司無條件進位「A」錢。中油澄清,依法所有交易金額顯示一律改為到「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並非無條件進位。

民進黨籍立委陳亭妃今天表示,民眾加油時總價尾數都遭台灣中油公司無條件進位,年「A」民眾逾新台幣 1.5億元。她要求中油檢討油品單價計算方式,並讓消費者了解詳細消費金額。

中油指出,自民國74年新制營業稅法(即加值型營業稅)實施後,規定交易金額一律以元為最小單位,元以下四捨五入。

依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4條規定「尾數不滿通用貨幣 1元者,按四捨五入計算。」,依這個法令,所有的交易金額顯示一律到元為止,電子式加油機微電腦運算程式也修訂為顯示「元」,元以下四捨五入。

因此,消費者加油時,微電腦接收到的信號轉換為公升數(小數點 2位,如 50.67)乘以預設單價(小數點 2位,但通常只到角為止,如 30.50),得到一個小數點 3位的金額,再四捨五入到元,顯示於加油站面板及統一發票上。

中油強調,身為國營事業,絕不會經由加油機尾數誤差來謀取消費者利益,請消費者放心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