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台兒照法公聽會 整合立法無共識

【大紀元4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22日電)立法院今天召開「兒童教育及照顧法草案」公聽會,與會學者、專家和各方代表意見分歧,對於要不要整合立法、相關配套措施等都沒有共識。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開「兒童教育及照顧法草案」公聽會,教育部次長陳益興出席。

依據教育部「兒童教育及照顧法」草案,把 0歲到12歲兒童教育與照顧等,全部納入管理規範;除了0 到2歲的托嬰中心、居家照顧由社政部門主管外,2歲到12歲的幼兒園及民間課後照顧中心由教育部主管。

國立台北護理學院嬰幼兒保育學系教授楊金寶表示,兒照法應該做好孩子出生後到小學前的托育照顧,規範清楚,才能使家長安心;不過,幼保師資勞動待遇過低問題要解決,「1個月新台幣1萬8000,怎麼活?」

依草案內容,短期補習班開設安親班將納入兒照法管理範圍。台北市兒童托教協會理事長陳文賢認為,補習班開設安親班,不要納入兒照法規範,應該納入補習及進修教育法。

教保服務行動聯盟召集人王淑英表示,希望法能不溯既往,保障教保人員的工作權益及資格,反對被迫做不必要的重覆進修;同時要改善教保人員工作條件,讓優質教保人員留任,使教保人員不再淪為低薪資、低福利、高勞動者。

高雄縣保育人員職業工會表示,由於教保人員薪資過低,不少人每月薪資不到 2萬元。兒照法應明列有關保障教保人員薪資福利條件的相關規定,規畫友善、合理的工作環境及條件,吸引未來的幼保科系學生投入教保職場,以免造成教保人力斷層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