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要聞

愛丁堡大學歧視英格蘭申請者 可能違法

【大紀元4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成英國編譯報導)位於英國蘇格蘭的愛丁堡大學的一些專業在招生時把學生的居住地點作為一個考慮的因素,更傾向於招收蘇格蘭本地學生,這種行為被一名法律專家認為是歧視行為,可能已經觸犯了《1976年種族關係法案》的第17條款。

據《星期日泰晤士報》報導,教育法律聯合會主席、倫敦德佛勒克斯律師樓(Devereux Chambers)的律師海阿姆斯(Oliver Hyams)表示,這種政策「可能,根據一些因素,是直接的歧視,因此違背了《1976年種族關係法案》的第17條款」。法律專家的這一說法意味著,遭到拒絕的英格蘭、威爾士和北愛地區的申請者可以採取法律行動。

據稱,2004年起,愛丁堡大學一些人類學和社會科學課程招生採取了這一政策,使得本地申請者被錄取的希望超過其他地區。這一政策把愛丁堡附近地區的申請者劃為第一等級,蘇格蘭的其它地區、坎布裡亞郡(Cumbria)、泰恩和威爾(Tyne and Wear)以及一些英格蘭北部地區劃為第二等級。海阿姆斯認為法庭會認為,愛丁堡大學把一些英格蘭地區劃歸第二等級只是對他們這種歧視行為的掩飾而已。

愛丁堡大學稱這種政策是「最小限度的」,而且「沒有在選拔方面採取一些對於本地申請者有利的辦法,我們就會面臨有些學位課程幾乎沒有任何本地或者蘇格蘭學生的危險」。他們還表示,接到海阿姆斯的這些評論後,他們會進一步考慮這一問題。

愛丁堡大學的招生政策已經惹怒了英格蘭地區的校長們。東蘇賽克斯郡的布萊頓學院(Brighton College)院長凱爾恩斯(Richard Cairns)表示,該校一名學生甚至都沒有參加面試就遭到愛丁堡大學的拒絕,而這名學生預計會在A-levels考試中取得三個A*和一個A的好成績,而且他已經被牛津大學錄取。

凱爾恩斯將在近日向英國的平等與人權委員會就愛丁堡大學的政策提出正式的投訴。他稱該大學的這種行為是在「迎合民族主義情緒」。

倫敦西南部國王學院學校(King』s College School)的校長豪爾斯(Andrew Halls)稱愛丁堡大學的政策「剛愎、懼外而且反英」。他說該校42名學生中僅有六人被該大學錄取,成功率遠低於布里斯托、德勒姆或者帝國理工等名校。他還指出被錄取的六名學生要麼是有一個蘇格蘭人的姓,要麼就是一個外國人。

儘管海阿姆斯認為愛丁堡大學的招生政策可能違法,但是他認為蘇格蘭地區的大學對英格蘭地區的學生徵收學費的行為不違法。根據蘇格蘭的法律,來自蘇格蘭地區之外的英國本科生需要每年支付1820鎊的學費,但是蘇格蘭學生和歐盟國家的學生則免於交學費。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