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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规划局官商勾结掠夺“1327万元”

——海口市规划局处置中心非法拍卖了我的一幢22层的高楼

【大紀元3月7日訊】海口市南海大道匯宇金城4#樓是由史雙林、張儒傑兩人墊資承建的,2003年經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我們對該樓享有債權1327萬元,並享有優先授償權。該樓從1993年開工直到現在我們都派有員工守候在這棟樓裡面,也就是說:「債權人已佔有了債務人的實物,也就應該享有債務人抵債的權力」,但2006年12月海口市規劃局處置中心強行、違法的將該樓拍賣,而所得拍賣款項也沒有支付給該樓的施工墊資人,時至今日,我們經過無數次的上訪和申訴等等艱難過程,一直都沒有得到應有的公正、公平與公道的處置結果。實迫無奈,只有在網上求得公正的、有正義感的民眾支持,下面我報導一系列的海口市規劃局處置中心及有關人員的違法、違紀、違規的官商勾結,掠奪我財產的事實與經過。

一、海口市規劃局處置中心拍賣匯宇金城4#樓是沒有政府正式的批文,也沒有對該樓所有已查封的法院對該樓的解封。

二、拍賣該樓沒有徵得匯宇物業發展公司業主的同意和認可,也沒有得到該樓的施工墊資人史雙林、張儒傑的同意和認可,該樓所拍賣的價款更無法償還4#樓的所欠的一切債務、4#樓樓盤更不屬於政府的、海口市規劃局處置中心的財產,他們也沒有徵詢海南省人大委員會,於2003年所公佈的對海南省所有半拉子工程處置原則,文件規定在所拍賣的標底物找不到業主與最大的債權人的情況下,政府應該徵求業主的同意和業主所委託的和最大的債權人的認可,政府才能代為處置。為什麼海口市規劃局處置中心膽敢違反了法律的規定,不是他們的財產,他們強行處置拍賣,這不是掠奪了私人財產,是不是一種違法行為?

三、匯宇金城4#樓在1993年12月已辦了整棟樓的房產證,4#樓屋面也做完、水電安裝完畢,所有的裝修與門窗工程已竣工,這個樓盤不應該屬於爛尾樓和半拉子工程,強行將該樓拍賣,要知道這棟樓盤不是政府的財產,更不是處置中心的財產。

四、匯宇金城4#樓是我們自己拿錢蓋起來的樓,我們用1327萬元已有的優先授償權要買下這棟樓,處置中心沒有同意,而用1100多萬元賣給了現在的買受人燕程公司,這中間沒有官商交易的腐敗行為嗎?非常令人深思。高價買不到東西,低價反而能買到。

五、匯宇金城4#樓的拍賣行為是規劃局和處置中心某些人的違法、違規、違紀的官商勾結對私人財產強行掠奪的行為。請廣大民眾對這樣的不公道、不公正的事件應該有一個正義的呼聲。

海口市匯宇金城4#樓權益人:史雙林

2009年5月9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