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白打了 境外麻將獎金未申報沒收

【大紀元3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31日電)季田公司民國97年間於澳門舉辦麻將大賽,公司員工事後將台灣參賽者總共131萬多港幣的獎金帶回台灣時,卻未事先申報,遭海關沒收。業者打行政官司,今天被法院判敗訴。

季田公司民國97年間於澳門舉辦「第2屆超級盃世界麻將大賽」,執行長李典勇與其他6名員工,在賽後受公司所託,將台灣參賽者的獲獎獎金,總計港幣131萬2900元帶回台灣。

根據管理外匯條例相關規定,若攜帶外幣現鈔超過1萬美金者,需向海關申報,但李典勇等人與徐姓員工入關時,因未依規定申報,使得獎金遭海關當場沒收。李典勇等人不服關稅局處分,提出訴願遭駁回後,再提行政訴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法官認為,徐姓員工等人攜帶鉅額港幣入境,應比一般旅客負有更大注意義務,且徐姓員工等人多次出入境,實難以不知法令卸責,因而認為關稅局處分無違誤,判決李典勇等人敗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