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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徵牌照稅 車主注意事項

【大紀元3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彭瑞蘭台灣新竹報導)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表示:99年使用牌照稅自4月1日起至4月30日開徵,如果逾期未繳納使用牌照稅,依規定每逾2日會加徵1%滯納金,最高至15%為止,逾30日未繳納者將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為免逾期受罰,請大家依限期繳納使用牌照稅。

凡是未收到99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或收到後不慎遺失者,請至車籍所在地之監理所(站)或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補發。

  

逾期未完稅的機動車輛,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含停放﹚公共道路被查獲,除了要補稅外,還要處以應納稅額1倍的罰鍰;已經報停、繳銷或註銷(含逕行註銷)牌照的機動車輛,如果使用﹙含停放﹚公共道路被查獲,除了要補稅外,也會處以應納稅額2倍的罰鍰,所以請民眾記得繳納使用牌照稅。

   

納稅義務人可於限期內持繳款書至各地金融機構代收稅款處繳納稅款,也可持郵局或金融機構之金融卡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之自動櫃員機辦理,或利用電話語音轉帳繳稅、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繳稅,繳納金額在2萬元以下者,可以到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便利超商繳納。以上繳款手續費除了信用卡繳稅外,其他全部由稅捐機關負擔。

為加強便民服務,將排定服務人員自3月29日起至4月30日每週一至週五中午,及4月29、30日延長辦公時間到晚上6點,以便納稅義務人查詢或申請補發繳款書,請民眾多加利用!對繳稅有任何問題請撥服務電話: 5518141轉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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