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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所頂包案/脫逃的代價 一部收音機

【大紀元3月1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何瑞玲、黃立翔、項程鎮/台北報導〕台北看守所受刑人羅世宏以「假林賢源」身分掉包脫逃案,脫逃共犯林賢源說,當初是以收音機為報酬,他同意讓判刑8年確定的毒品案受刑人羅世宏頂替出庭,檢方昨晚漏夜提訊林嫌,釐清串通細節。



北所發生毒犯頂包出庭落跑案後,已加強查核程序。圖為15日結束羈押的收容人,在警衛室接受最後的嚴格身分檢查。(中央社)

*毒犯羅世宏 被妻舅接走*

板橋地院並撤銷偽文案被告林賢源的交保裁定,維持羈押,另外,因「假林賢源」獲保後,羅某馬上通知妻舅火速辦保,北所將羅世宏妻舅及串通掉包的林賢源,均依偽造文書、藏匿人犯罪嫌送辦;板橋地檢署同時簽分他案,由黑金組檢察官謝宗甫偵辦,將追查所方有無瀆職及管理疏失;至於同舍房其他6名受刑人均稱對此事不知情。

*同舍另6人 都說不知情*

羅世宏、林賢源兩人光身高就相差10公分,羅某較高約180公分,為何仍無法辨識出來。所方表示,3月12日提審人犯會發生掉包紕漏,完全是舍房主管經驗不足,以及人犯號碼牌照片太小所致。

北所指羅世宏與林賢源為同房受刑人,兩人年紀相仿、臉型相似,致舍房主管未在第一時間發現,已對管理人員失職部分追查懲處。



板橋地院出示法院提押票表示,上面並無照片,法官辨識不易,看守所應負責把關。(中央社)

*北所管理員 失職被究責*

林賢源因涉嫌盜刷及竊盜案開庭不到,被法院通緝,1月12日被警方緝捕到案,3月12日第一次開庭;板橋地院表示,頂替林賢源的羅世宏當天庭訊時全盤認罪,法官基於微罪且無羈押必要,裁定3萬元交保。



台北看守所昨日說明日後受刑人出庭時都將配帶識別證,並提供出庭受刑人照片供法庭比對。(自由時報)


羅世宏口卡上的照片比10元硬幣還小,北所指舍房主管因而辨識不易,才讓他成功頂包。(自由時報)

*收押與交保 都是同法官*

巧的是,裁定羈押與裁定交保放人的是同一位法官,為何連法官也沒有發現異狀?院方表示,林賢源通緝到案到出庭已相隔兩個月,法官不可能記清長相,且信任北所身分查驗作業。

羅世宏32歲,96年1月在宜蘭冬山鄉大進村鐵皮屋製毒被捕,一審判刑9年,二審改判8年,上訴最高法院於3月4日駁回確定;林賢源30歲,95年8月間在樹林市撬開機車置物箱及盜刷信用卡被起訴,遲不到庭被通緝。

記者昨前往羅嫌位於板橋市中山路戶籍地址,並沒有人應門。警方說,羅嫌逃亡後完全與親人、朋友失聯。

代理法務部長的政務次長黃世銘昨晚指出,已擬定具體改進措施,全國各監所中央台將加設影像比對系統,最快今天可安裝完畢。

台北看守所也亡羊補牢,除為受刑人製作「人犯識別證」配戴供查驗,並在中央台將人犯造冊供比對,增設身分核對關卡,將查驗身分程序增加到3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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