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古典長篇

悲慘世界(17)

第一部第一卷

十 主教走訪不為人知的哲人4

  國民公會代表又說:「咳!主教先生,您不愛真理的辛辣味兒。從前基督卻不像您這樣。他拿條枴杖,清除了聖殿。他那條電光四射的鞭子簡直是真理的一個無所顧忌的代言人。當他喊道『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1時,他對於那些孩子,並沒有厚此薄彼的意思。他對巴拉巴2的長子和希律3的儲君能同眼看待而無動於衷。先生,天真本身就是王冕。天真不必有所作為也一樣是高尚的。它無論是穿著破衣爛衫或貴為公子王孫,總是同樣尊貴的。」

  1「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這是耶穌對那些不許孩子聽道的門徒說的話。原文是拉丁文Siniteparvulos(見《聖經•馬太福音》第十九章)

  2巴拉巴(Barabbas),和耶穌同時判罪的罪犯。

  3希律(Herode),紀元前猶太國王。

  「那是真話。」主教輕輕地說。

  「我要堅持下去,」國民公會代表G.繼續說,「您對我提到過路易十七。讓我們在這上面取得一致的看法。我們是不是為一切在上層和在下層的無辜受害者、殉難者、孩子們同聲一哭呢?我會和您一道哭的。不過,我已對您說過,我們必須追溯到九三年以前。我們的眼淚應當從九三年以前流起。我一定和您同哭王室的孩子,如果您也和我同哭平民的幼童。」

  「我為他們全體哭。」主教說。

  「同等份量嗎?」G.大聲說:「這天平如果傾斜,也還應當偏向平民一面吧。平民受苦的年代比較長些。」

  又是一陣沉寂。突破沉寂的仍是那國民公會代表。他抬起身子,倚在一隻肘上,用他的拇指和曲著的食指捏著一點腮,正如我們在盤問和審訊時無意中作出的那種樣子,他向主教提出質問,目光中充滿了臨終時的全部氣力。那幾乎是一陣爆炸。

  「是呀,先生,平民受苦的日子夠長了。不但如此,您走來找我,問這問那,和我談到路易十七,目的何在?我並不認識您呀。自從我住在這地方,孤零零的我在這圍牆裡過活,兩隻腳從不出門,除了那個幫我的小廝以外誰也不見面。的確,我的耳朵也偶爾刮到過您的名字,我還應當說,您的名氣並不太壞,但是那並不說明什麼問題,聰明人自有層出不窮的辦法來欺哄一個忠厚老實的平民。說也奇怪,我剛才沒有聽到您車子的聲音,也許您把它留在岔路口那面的樹叢後面了吧。我並不認識您,您聽見了吧。您剛才說您是主教,但是這話一點也不能對我說明您的人格究竟怎樣。我只得重複我的問題。您是誰?您是一個主教,那就是說一個教門裡的王爺,那些裝了金,穿著鎧甲,吃利息,坐享大宗教款的人中的一個——迪涅的主教,一萬五千法郎的正式年俸,一萬法郎的特別費,合計二萬五千法郎——,有廚子,有隨從,有佳餚美酒,星期五吃火雞,僕役在前,僕役在後,高視闊步,坐華貴的轎式馬車,住的是高樓大廈,捧著跣足徒步的耶穌基督做幌子,高車駟馬,招搖過市,主教便是這一類人中的一個。您是一位高級教主,年俸、宮室、駿馬、侍從、筵席、人生的享樂,應有盡有,您和那些人一樣,也有這些東西,您也和他們一樣,享樂受用,很好,不過事情已夠明顯了,但也可能還不夠明顯;您來到此地,也許發了宏願,想用聖教來開導我,但是您並沒有教我認清您自身的真正品質。我究竟是在和什麼人談話?您是誰?」

  主教低下頭,回答:「我是一條蛆。」1

  「好一條坐轎車的蛆!」國民公會代表咬著牙說。

  這一下,輪到國民公會代表逞強,主教低聲下氣了。

  主教和顏悅色,接著說:「先生,就算是吧。但是請您替我解釋解釋:我那輛停在樹叢後面不遠的轎車,我的筵席和我在星期五吃的火雞,我的二萬五千法郎的年俸,我的宮室和我的侍從,那些東西究竟怎樣才能證明慈悲不是一種美德,寬厚不是一種為人應盡之道,九三年不是傷天害理的呢?」

  國民公會代表把一隻手舉上額頭,好像要撥開一陣雲霧。

  「在回答您的話以前,」他說,「我要請您原諒。我剛才失禮了,先生。您是在我家裡,您是我的客人。我應當以禮相待。您討論到我的思想,我只應當批判您的論點就可以了。您的富貴和您的享樂,在辯論當中,我固然可以用來作為反擊您的利器,但究竟有傷忠厚,不如不用。我一定不再提那些事了。」

  「我對您很感謝。」主教說。

  G.接著說:「讓我們回到您剛才向我要求解釋的方面去吧。我們剛才談到什麼地方了?您剛才說的是……您說九三年傷天害理嗎?」

  「傷天害理,是的,」主教說,「您對馬拉2朝著斷頭台鼓掌有怎樣一種看法?」

  1這一句原文為拉丁文「Vermissum」。

  2馬拉(Marat,1743—1793),法國政論家,雅各賓派領袖之一,羅伯斯庇爾的忠實戰友,群眾稱他為「人民之友」。

  「您對博須埃1在殘害新教徒時高唱聖詩,又是怎樣想的呢?」

  1博須埃(Bossuet,1627—1704),法國天主教的護衛者,是最有聲望的主教之一。(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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