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為鑒

狄馬:不留宿債給孩子

【大紀元2010年12月31日訊】常說中國的父母偉大,都把自己的一生獻給了孩子。父母也常把這話掛在嘴上,用來要挾孩子,說:你看我們克勤克儉,放棄了自己所有的價值追求,供你吃,供你穿,供你上學,你還不聽話,孝順我們?其實,對大多數中國人來說,說他們放棄了自己的價值追求,是天大的笑話。因為他們根本就沒有自己的價值理念,當然就談不上放棄。因為人不能放棄自己沒有的東西。光棍漢能放棄老婆嗎?流浪漢能放棄豪宅嗎?因而就生活的目的和意義而言,不是父母拯救了孩子,而是孩子拯救了父母。因為孩子使父母的精神有所寄托,使他們的生活有了目的和意義,而不是相反。

當然,你若要進一步追問,為甚麼父母沒有自己獨立的價值追求?這就牽涉到一個更深層次的問題,那就是專制主義對人性的禁錮和奴役。

歷來的專制主義者都想通過一套完整的意識形態禁錮人們的思想,奴役人們的精神。在他們看來,民眾只需要做一個馴服的工具,「幸福著皇帝的幸福,快樂著皇帝的快樂」就可以了,除此之外的一切價值和追求都是多餘。因而他們不僅仇視反叛者,而且也厭惡不合作者和有獨立傾向者。宋代柳永才氣縱橫,然「薄於操行」。所謂「薄於操行」就是愛逛窯子,愛吃花酒。嘗作詞《鶴沖天》,有云:「忍把浮名,換了淺斟低唱。」及臨軒放榜,宋仁宗看到他的試卷,就很生氣,說:「且去淺斟低唱,何要浮名?」遂落第不仕。其實,柳先生愛洗桑拿,愛逛按摩房,給妓女們寫寫歌詞,非但不影響大宋王朝的「穩定」,反而拉動了趙宋集團的內需,豐富了宋王朝的夜生活,縱然不及正人君子們高尚,至少也於統治者的「維穩」無礙,又沒有在網上發帖,「煽動顛覆」宋王朝,何必非要逐出體制?不過是厭惡他的獨立罷了。因為在喜好大一統的專制者看來,獨立本身就是一種藐視。明初詩人高啟曾應召赴南京參與修撰《元史》,後任翰林院編修。過了幾年,朱元璋又擬擢升高啟為戶部右侍郎,高堅辭不受,返回老家青丘,以教書治田自給。朱元璋很生氣。1374年,終於借魏觀案將其腰斬於市。論者以為高啟之死是以其詩諷刺朱皇帝,其實高啟死於他的「不合作」。人人都辭官「自給」,當皇帝還有甚麼意思?洪武十八年,朱皇帝頒布《大誥三編》,內有:「『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成說其來遠矣!寰宇中士大夫不為君用,是外其教者,誅其身而沒其家,不為之過。」也就是說,你想做隱士,躲於巖穴之下?對不起!那你就得付出殺頭、抄家、誅滅九族的代價。野史記載,高啟被腰斬後,並沒有立即死去,而是躺在地上用半截身子的力量,以手蘸血,一連寫下三個鮮紅而又刺眼的「慘」字。

比起古代的專制主義者,現代的極權主義者當然文明得多了。就以誅殺異議者的方式而論,雖然文革烈士張志新死前被輪姦、割斷喉管,北大才女林昭死後警察還上門向她的母親要了五分錢的子彈費,江西姑娘李九蓮死前武警將一支竹筒插入喉中,死後被人割去了乳房和陰部,同案犯鍾海源因為一個軍區的副司令要換腎,死前就被人從身上活摘了雙腎,長春工人史雲峰「就地正法」前嘴裡被塞滿紗布然後用針線縫死。但不論怎麼說,都是「執行槍決」,比起高啟似的腰斬兩段,究竟要痛快得多。但令人奇怪的是,不管是因為受了幾千年的「王法」驚嚇,還是當下的物質誘惑,總之,在人們的志趣、職業日漸多元,專業分工越來越細密的今天,中國人的精神生活仍然沒有多大改善。大部份的中國人除了陞官發財,仍然沒有別的追求。

我有一個同學最喜歡給鄉親們辦事。他辦的事大到給親戚朋友提幹、評職稱,為他們的娃娃找工作、轉戶口,小到給三姑六姨們搞二胎指標,免計劃生育罰款,取消結紮、上環的指令,但有來投奔他的,不論高低貴賤,終日追陪,並無厭倦。每當我看到他從酒桌上回來,臉喝得像火燒雲,眉飛色舞地講他晉見某領導的驚險過程時,我就覺得,這種人活著其實也蠻有意思的。一個人一旦脫離了本質,就可以任意扮演他所不是的角色。他和求他的人之間也不存在誰沾光、誰吃虧的問題,二者是相輔相成,互為因果的關係。鄉親們從他那裏獲得了實利,他從鄉親們那裏獲得了讚譽,最重要的是找到了自信和活著的意義。儘管讚譽的多少往往與他辦事的大小成正比,讚美的時間也常常開始於他陞官的季節,終止在他退休的年齡,但仍然使他獲得了極大的滿足。

如果你用心觀察,你還會發現,這樣的人在生活中不是一個,而是一批、一群,甚至可以說複印了大部份人的精神世界。我有一個老鄉,在當地上完學,就應聘到省城一家報社做記者。本縣的縣長不知就裡,怕他找事,就常常請他吃飯。於是他「衣錦還鄉」時,總是要選在鄉鎮逢集的日子,因為這一天人多,縣長在飯館裡請他吃飯,門外就圍一群看熱鬧的父老兄弟,把鼻子擠成平的,貼在窗玻璃上,看他和本地知縣推杯換盞。晚上回到村裡,鄉親們就挨家挨戶地請他。可有一年縣長終於弄清楚了,他這個記者是假的,拿個記者證不過是為拉廣告方便,於是再也不請了。縣長不請了,鄉親們也就跟著不請了。因為大家都懷疑他「犯了錯誤」。從那一年開始,人們發現他一下老了許多。因為這種人活著其實是為別人活著。別人的羨慕就是他活著的依據。他必須要有來自國家、政府、親友、宗族的讚許,他活著才有意義;否則,他就不知道去哪裏尋找活著的水源。他無法想像,一個人可以不依賴別人的獎賞而自得其樂。你說他沒有追求,陞官發財難道不算追求?你說他沒有價值,別人的獎賞難道不算價值?但這種價值是不是獨立價值?這種活法是不是個人主義?我認為不是。

一種行為只有經過自願選擇,並願意為之作出犧牲,且並無求報的目的時,在倫理上才算是有價值的;否則就等同於買賣。母愛之所以偉大,關鍵是她在餵奶時並沒有想到這是在放債,否則就和賣牛奶的無異。父愛之所以深沉,關鍵是他在掙錢養家時並沒有逐條記賬以便將來取利,否則就和賣養老保險的沒有區別。一個農婦養了一頭豬,即使餵得再好,哪怕每天都給它吃爆米花,喝八寶稀飯都不值得稱讚,因為她的目的在於過年,而不是為豬的健康發展;只有她將這頭豬養大、養肥,不但不準備宰殺,而且還準備為這頭豬「養老送終」,這個農婦的行為才是值得稱讚的。同理,一個奶農養了一頭牛,即使給這頭牛餵得再好,哪怕在牛圈裡裝上空調,鋪上電褥子都不值得謳歌,因為他的目的是擠人家的奶,而不是為了愛;只有他給這頭牛一直吃得好好的,但從來不動人家的奶,反而打算有朝一日將這頭牛放歸山林,以便它實現「葉落歸根」的夢想,這個奶農的行為在道德上才算是高尚的。

同樣的道理,只有陞官發財或替親友陞官發財、干預詞訟一類的幫忙,不但是經過自願選擇的,而且絕不考慮「市場回報」,哪怕連讚揚的話也不要時,這種行為才有討論的價值;否則這種價值就是偽價值,這種個人主義就是偽個人主義。因為一種真價值不僅要合乎自我內心的需求和判斷,而且要具備起碼的獨立性。一個以別人的眼神為行動指南的人,絕不能說已經擁有了獨立的價值。一個真個人主義者也絕不會以別人的意志為意志,以別人的是非為是非。在不傷害他人的前提下,他可以心安理得地做他認為正當的任何事,只是這正當不僅僅局限在以家庭、宗族、地域、民族、國家等命名的小圈子內。

有人說,不錯,我是沒有獨立的價值,可我希望我將來的孩子有。於是在我們的生活裡就出現了一種奇怪的現象:越是百無聊賴沒出息的父母,越是發瘋似地要求孩子。他們的理由是,我們這輩子是完了,可萬不能再讓孩子完了。可他們恰好忘了,他們的父母當年也是這麼說的,他們的孩子又是將來的父親或候選的母親,如果不出意外,也一定會這麼說給他的孩子。這樣,子傳孫,孫又傳子,子子孫孫無窮匱也。可遺憾的是,不論這個傳承的鏈條多麼長,鏈條上的每個人都像一個擊鼓傳花的孩子,只需把手中的花觸電似地傳給下一代就算完成了任務。可花呢?誰來關心它的衰敗和盛開?你不能完成的任務,你憑甚麼要傳給你的下一代?我相信,上帝把每代人創造在大地上,不是要他們把任務原封不動地傳給下一代就行了。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特殊使命,而造化的使命是用來完成的,而不是用來推托的。

常言道: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如果他打小看見的就是婆媳鬥法、婦姑勃谿的世界,你怎麼能指望他長大了愛人如己?耳濡目染勝過耳提面命。你整天昏天黑地,在麻將堆裡顛三倒四地過日子,憑甚麼相信你的孩子長大了會驀地擁有獨立的品格、廣博的趣味?你當然可以說,我們這代人有我們這代人的難處,可那一代人沒有自己的難處?上帝給每代人的世界都不是完美的,否則還要人努力幹甚麼?我覺得,父母如果能給子女留下遺產當然再好不過,但如果不能,就至少不要留下債務。這個債務包括物質的,如金錢;也包括精神的,如任務和未完成的宿願。為了培養孩子獨立自主的能力,常聽父母說,孩子能做的讓孩子做。這話反過來應該也對,那就是:為了培養父母獨立自主的能力,父母能做的讓父母做。父母做不了的就不要留給孩子了。

孩子自有孩子的使命。一代人的難處一代人當就夠了。不然,孩子們會指著我們的骨灰盒罵道:你看這些老漢、老婆子,死不要臉!因為自己懶惰、自私、膽怯,就把任務推給我們,害得我們生活中有太多不能承受之重。那時我們縱有反對意見,恐怕也不能從骨灰盒中站起抗議。揮拳、餓肚、不給零花錢、不准談戀愛、罵他們不孝順、偷看他們的日記、假裝受屈流眼淚……這些先前有用的手段那時會一概失靈。因而最好的辦法是防患於未然,將娃娃們的罵聲消滅在萌芽狀態,那就是,不留宿債。

2010年4月23~24日草於長安飲馬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