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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槍殺檢座 更一審判無期

【大紀元12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30日電)被控15年前教唆槍手槍殺檢察官的毒梟黃上豐,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更一審宣判,黃上豐被依殺人未遂罪判處無期徒刑。

黃上豐被控於15年前,因高雄地檢署前張姓檢察官偵辦黃上豐的母親涉嫌販毒案,並求處無期徒刑,因而心生不滿報復,教唆已遭判刑的槍手張松旗、鍾永福狙殺張姓檢察官造成重傷。

黃上豐於犯案後,潛逃中國大陸,遭高雄地檢署通緝,民國98年5月經刑事警察局押解回台移送高雄地檢署歸案,檢方以惡性重大,依教唆殺人未遂罪起訴。

高雄地方法院依殺人未遂罪,判處黃上豐無期徒刑;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年5月也依殺人未遂罪,判處黃上豐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