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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改制 基層洽公窗口不變

【大紀元12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3日電)台北縣等縣市25日改制直轄市,內政部次長簡太郎今天表示,改制後,現有鄉鎮市公所辦公處所及服務項目不變,第一線區公所對民眾所提供服務,不因縣市改制而有所打折。

台北縣、台中縣市、台南縣市及高雄縣市25日正式改制為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原台北縣、台中縣、台南縣及高雄縣的鄉鎮市將同步改為「區」。

簡太郎下午表示,改制後新北市政府各局處都在原台北縣政府原址持續辦公;台中市政府則分為新市政大樓、陽明大樓及台中州廳等3處辦公;台南市政府則分設永華市政中心及民治市政中心2處辦公;高雄市政府分設四維行政中心及鳳山行政中心2處辦公。

他說,改制後原核發的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仍屬有效,不必換發,民眾如因縣市改制而至戶籍地的直轄市政府轄內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換發或改註,不收取換證(簿)規費。

簡太郎指出,縣市改制直轄市,原有鄉鎮市改為「區」、「村」改為「里」;相關縣市政府已印製完成「區」、「里」強力防水膠黏貼片,發送給各住戶,請住戶在31日前,將原有門牌列有「鄉鎮市」、「村」等字者,分別以「區」、「里」字遮蓋貼妥。

他說,如民眾尚未收到「區」、「里」門牌黏貼片者,請洽各戶政事務所索取。自改制日至31日,戶政事務所人員及村、里、鄰長或村里幹事將加強宣導及協助張貼。

簡太郎指出,為確保改制業務銜接無縫接軌,內政部已成立輔導小組,赴這4個改制縣市政府,瞭解改制進度,對於整體進度感到滿意。

此外,新北市長當選人朱立倫認為新北市譯名要依照民意翻成「New Taipei City」,簡太郎說,必須送內政部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