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聞

香港修例擴解放軍權 議員:違一國兩制

【大紀元2010年11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真香港報道)港府日前推出《2010年法律適應化修改(軍事提述)條例草案》,將現行法例中有關「英軍」及「官方武裝部隊」等字眼,換成中國人民解放軍或駐軍,被揭多項修訂為中共軍隊增加特權,引起社會的關注。有議員擔憂有關修訂為中共濫權提供機會,破壞一國兩制,擔憂此例一開,令中共軍隊隨時有機會越境犯權。

政府本周二首次將相關議案提交立法會草案委員會討論,即刻引起在場議員的關注。厚達數十頁的草案中,把現行法例中有關「英軍」及「官方武裝部隊」等殖民地字眼,改為中國人民解放軍或駐軍,以及在《釋義及通則條例》加入有關駐軍人員和駐軍最高指揮官的定義。當中涉及多達85項修訂,包括土地、醫療、運輸、保安等範疇,其中多項修訂被揭為中共軍隊增加特權。

草案委員會成員,民主黨議員涂謹申指當局的做法危險,等如「開了一個窗,不知道會產生什麼效果」。比如部份涉及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的修訂,建議讓中國人民解放軍人員或受僱於解放軍的人士,而非只限於駐港解放軍,能在港毋須擁有駕駛執照,即可駕駛屬於軍部的車輛在香港路面行駛,他質疑此舉「等於全中國數以百萬的解放軍都可以隨時來香港」,當中會出現諸多漏洞,令本港警方執法時造成困難。「如果叫他拿身份證,他說自己是軍人,不過我穿便衣,現在執行特別任務,可不可以停他的車?你難道要打到軍部去調查嗎?」

定義含糊 海上安全受影響

有關《領港條例》的修訂亦建議,將過去「女皇陛下」船隻可豁免強制領港的安排,改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船舶,或屬於中央人民政府並純粹用於非商業服務」的船隻獲得豁免,但對「屬於中央人民政府並純粹用於非商業服務」的定義含糊不清,擔心此安排會對本港海上安全造成影響。

對於當局為何要選擇在此時作出修訂,涂謹申就猜測部分英國時期留下的字眼令某些人不高興,而當局處理過程也相當緩慢,「耗時13年來研究」,他指出,當局簡單地將「英軍」及「官方武裝部隊」等殖民地字眼,改為中國人民解放軍或駐軍的做法並不恰當,因為「英軍是國家的軍隊,但解放軍是黨的軍隊,不是國家的軍隊」,解放軍當它執行保衛國家安全任務的時候,有關條例可以適用,但如果被當作它用,比如販毒或者走私,又或者執行某些政治任務,就需要作出監管,「如果解放軍的字眼寫得越闊,意味著特權越大,如果不是必須的,就變成濫權,過份擴權,和一國兩制的基本精神有違背。」

公民起動立法會議員何秀蘭指出,在殖民地時代,《釋義及通則條例》也沒有對駐港英軍作詳細定義,如今引入對駐港解放軍的定義,猶如「安了個神主牌,霸個位先」,令解放軍可在香港管治扮演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