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

澳警方扣留蘭博基尼跑車並拒絕提前返還

【大紀元1月8日訊】(大紀元記者楊敏澳洲編譯報導)澳大利亞佩斯一位醫生價值20萬澳元的蘭博基尼(Lamborghini)跑車,因他的汽車修理工飆車而被警察扣留。該醫生作為車主,把蘭博基尼跑車留在修理工工作的地方。本週三,在佩斯東部,汽車修理工被測出在限速90公里/時速的區域駕駛蘭博基尼車速達每小時160公里。

根據西澳反飆車法(anti-hoon laws),警察可扣押任何超過時速60公里的車輛,即使超速車輛非駕駛員本人財產。

儘管車主已提出申請,這輛2006年出廠的黃色蘭博基尼跑車按省內法律仍將被扣押28天。警察說除非西澳警署委員給出特許,否則按反飆車法,他們無法提前對車輛解除扣留。

西澳警察廳廳長約翰遜(Rob Johnson)說,他同情車主,但法律對飆車的懲治是嚴厲的。約翰遜於本週四說:「我有些同情他,但在這種情況下他不得不和修理工打交道。我不會因為他,一個有蘭博基尼跑車的人在28天用不了他的車而修改法律。」

西澳警署司法部副專員葛瑞格森(Wayne Gregson)說,警察對此無能為力,因為我們是受法律監督的。警署專員是唯一能授權提前解除車輛扣押的人,但蘭博基尼跑車的車主不符合提前解除扣押的相關條件。我們儘量做到公平,不帶個人喜好的處理問題,所以無論這是輛蘭博基尼跑車,還是Kingswood或霍頓的Commodore。我們對具體情況均具體分析,公平處理。就該事件本身,並不符合特殊困難的條件。

據澳新社消息,一位53歲的汽車修理工曾用客戶的車飆車。這是在過去6個月中,第二次豪華車被扣留並引起公眾注意。

去年7月份,澳洲財經評論報(Australia Financial Review)汽車作家伊斯多恩(Rod Easdown)開著價值47萬的法拉利(Ferrari)被記錄在Toodyay的wheatbelt鎮附近的鄉村公路上飆車,車速高達231公里/小時。因飆車車速超過110公里時速限制的兩倍,被罰款1900元和支付114元的訴訟費,同時被吊銷駕照6個月。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