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聞

港舊電子產品徵費 諮詢公眾3個月

【大紀元1月19日訊】(大紀元綜合報道)香港政府就回收處理舊電器和電子產品徵費,昨日展開為期3個月的公眾諮詢,建議入口商入口產品或消費者購買電器時,預繳處理舊電器的費用。政府同時建議,強制零售商回收舊電器;規定從事拆解、回收或者儲存舊電器,都要領牌。政府會公開招標,可由多過一個承辦商集中處理舊電器。

為期3個月的舊電器和電子產品徵費展開諮詢,包括雪櫃、冷氣機、洗衣機、電視機和電腦5類電子產品。徵費標準視乎產品大小及處理成本而定。電腦諮詢方案建議的收費模式,包括進口商和分銷商出售產品時,收取費用;零售商在銷售點向消費者收費,收費標準會根據污染者自負原則收費,並因應電子廢物大小而有所不同。

諮詢文件指,政府就徵費標準做過調查,顯示一半受訪市民認為,低於電器零售價2.5%為合理;四分之一的人就說,可接受介乎2.5%至5%。政府目標是力求收回成本,但參考外國經驗,一般小型電視機要100元,雪櫃或洗衣機則要200至250元。

有市民認為建議合理,但亦有市民表示,如果購買1件千多元的電器,要支付百多元回收費,並不合理。

環境局局長邱騰華表示,現時本港每年製造7萬噸舊電器,長遠而言,不能全部丟到堆田區,所以要想辦法處理這類垃圾,例如設立中央處理的設施等。他希望通過回收徵費計劃,諮詢公眾和業界的意見,政府亦會參考國際做法,推出多個方案,包括是否由政府處理、外判或商界自行營運等。

香港電子業商會會長陳其鑣贊成政府立法處理回收舊電器,但反對政府以預繳的形式徵費,認為應由棄置這些產品的人付錢。地球之友總幹事劉祉鋒促請政府,就電子廢物產品責任制盡快立法,紓緩本港堆填區的壓力。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余若薇表示,市民承擔一定回收費用合理,但政府除了徵費之外,應再詳細交代電子產品回收安排,如運輸、再造業如何配合。立法會下星期一將邀請官員交代電子產品徵費詳情。 (http://www.dajiyuan.com)